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规定,以及《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号)有关要求,对本部门2023年1月1日前制定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共1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停止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目录
绍兴市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7日
附件:
停止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人防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的通知 | 越建交〔202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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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印发《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人民防空通信训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越建交〔202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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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印发《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人民防空指挥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越建交〔202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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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印发《越城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越建交〔202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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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绍兴市越城区建筑市场综合业绩动态考评试行办法》的通知 | 越建交〔20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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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 | 越建交〔202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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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关于印发《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 越建交〔202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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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建设工程现场监管“严十条”的通知 | 越建交〔202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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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 越建交〔202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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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在岗履职的通知 | 越建交〔202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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