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就采购两轮电动车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设备名称、数量、要求
(一)设备名称及数量
两轮电动车17辆。
(二)电动车参数要求
裸车尺寸:长度≥1736×宽度≥667×高度≥1035
电池型号:48V24AH新能安/星恒锂电
防盗系统:AQ报警器
控制系统:6管矢量
尾箱:分体尾箱
轮毂:不低于10寸铝轮
轮胎:不低于10寸真空胎
减震:前直筒液压前叉,后液压减震
制动方式:不低于前碟刹后鼓刹的标准
设计最大续航≥60KM
外观:白底,喷涂司法行政字样及司法警徽
加装:智能跟踪器(防盗防偷,随时正确定位;实时监控,查找骑行轨迹;天罗地网,疏而不漏)
本次投标产品为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应符合浙江省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标准并配备3C头盔及雨披。
(三)商务要求
1、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各镇街司法所)。
3、质保期:交付之日起1年。
4、安装调试:中标人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付款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及时间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确定。
6、售后服务
中标人需提供专门的售后服务电话,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6 小时内做出响应, 12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问题。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中标人需无偿提供备机或备用零件供采购人使用。
7、验收
验收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国家无验收规范标准的按双方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具有覆盖全越城区的维修网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9月1日 至 2023年9月8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绍兴市延安东路481号越城区司法局336室报名。
2、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3年9月11日09:00在绍兴市延安东路481号越城区司法局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罗女士 0575-88627155。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