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现就做好全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1.请各镇、街归口管理单位将通知迅速传达至本领域、本辖区各高校、实验室、研究院和科技型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及时做好申报组织与推荐工作。原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重新申报。
2.请各镇、街归口管理单位指导相关单位聚焦省科技厅通知的7个重点领域,整合优势学科、技术领域、平台和团队,凝练研究方向,高质量编制创建方案,必要时可聘请高水平专家进行辅导。
3.因受申报名额限制,区科技局将通过择优遴选的方式最终确定推荐上报名单(绍兴文理学院自行择优推荐)。请有关部门对相关意向申报对象进行摸排,摸排范围对照《全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不局限于以上7个重点领域,并于10月8日前将附件2填报盖章后报区科技局创新发展科。
联系人:陈鹏坤 88718625
附件: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绍兴市越城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