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东南部(芳泉)公交停保站建设加氢站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越城区东南部(芳泉)公交停保站建设加氢站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越发改初设〔2022〕19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加氢站设计 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北侧为印山路,东侧为水渠,南侧为绍兴高速公路应急救援服务中心,西侧为中兴南路。
2.2 建设规模:停保站用地面积约22968.68 平方米(约34.45 亩),总建筑面积约22374.94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374.9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000 平方米),加氢站房建筑面积约272.8平方米。投资额约1300万元(其中站房约300万元,设备约1000万元)。
2.3招标控制价:设计费约人民币40.20 万元;
2.4招标范围:本次为越城区东南部(芳泉)公交停保站建设加氢站新建设计(含站房及设备),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设备采购技术服务(含技术参数表)、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结算送审配合等所有需设计配合的工作,依据项目需要编制安全设计专篇、消防设计文件等项目设计服务(具体以实际实施项目为准)。设计内容主要为新建站房(含建设、结构、安装)、加氢设备、洗车设备,包括氢气压缩机(其中压缩机机头为进口设备)、加氢机、储氢设施等设备设施,需满足35MPa等级加氢站商业运营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选型、设备采购、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保修、技术支持服务等全部设计服务工作等内容。注:中标方若无本项目中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可由中标方经业主同意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完成,设计费用不再增加,并由中标单位承担设计法律连带责任。
2.5工程类别:工程设计类。
2.6计划工期: 共4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设计方案深化并通过评审;方案确定后30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具体按照业主进度要求执行)。
2.7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相关规定。
2.8标段划分: / 。
2.9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或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天然气(管道输送)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且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化工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加氢站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业绩(单项合同≥20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上述资料中不能体现该项目规模特征的,则应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3.2.1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加氢站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以上证明材料未体现该项目规模特征或项目负责人姓名,则应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的入库登记信息。
3.3.2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9 月 5 日至2023年 9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资料:(1)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2)报名者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4)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截图、(5)项目负责人证书及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6)业绩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381793215 @qq.com,并在邮箱内注明:单位全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QQ号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 元,投标保证金须在2023年9月6日17:00分前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账户名: 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334310182600022735,开户行: 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 。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
6.3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2023 年 9 月 14 日8:45 时——9:30 时,地点为: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505号十楼)开标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单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应即交即走,不参与项目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越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越城区剡溪路488号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505号十楼
联系人: 曹祥 联 系 人: 屠媛媛、阮俊晋
电 话: 0575-88618332 电 话: 0575-88313149、13957530642
招 标 人(盖章):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