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区政府部门(单位)>区民政局>工作进展
索引号: 113306020025810649/2024-93573 组配分类: 工作总结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1-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3年越城区民政局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4- 01- 12 15: 18 浏览次数:

2023年度工作亮点

(一)基层基础有厚度。

1.工业社区试点初显成效。推动区级资源下沉社区,有效推进工业社区发展促进会筹建;搭建党建社区组织架构,马海、海塘工业社区分别成立党组织,党建网和治理网有效融合。高质量完成实验区中期评估验收,8月份在全省基政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交流,经验做法在浙江政务信息专报第468期刊登,王文序副省长作批示肯定。

2.城乡社区规模调整优化。以省委巡视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城乡社区规模,2023年完成新建社区12个、调整社区6个、社区更名1个、撤销村(居)建制8个。

3.现代社区创建打造模板。开展省级现代社区创建,首批申报创建5个社区,均通过省厅验收。指导塔山、城南、陶堰街道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2023年度获省星级综合体五星级1个,三星级4个。推进古城未来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现已完成未来社区创建片区招投标、大楼整体设计,全面启动建设。

4.“五社联动机制夯实基础。推进社会工作者职业能力有效提升,2023年度新增持证人数超400名,全区持证人数达1567人,持证率52%健全慈善工作体系,新增慈善组织8家,完成区慈善总会换届,以及2023年东西部扶贫协作社会捐赠500万元任务。开展2023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确定32个项目共计金额60.4万元。

5.基层减负工作扎实推进。着力减轻村社工作负担,持续开展村社挂牌三多一乱等专项清理。制定《越城区党群服务中心挂牌和场所准入管理办法》,规范村社权责事项,制定负面清单取消和禁入事项8项,取消盖章证明事项27项,正面清单履职事项35项,协助事项38项。

(二)养老服务有温度。

1.省级试点有成效。爱心卡制度实现60周岁及以上老人全年龄层惠及、全区域覆盖,服务供需实现精准对接,已有13.2万老年人享受使用,服务人次达200多万。做深做实爱心卡特色服务,落地爱心商家260家,与震元集团合作推广中医养生进社区项目,爱心蔬菜项目优惠服务达1千多人次,努力打造共享菜园益起来爱心超市等各类载体。

2.养老产业有破题。引进物产中大金石集团,实施全市首个越幸福西城广场民生综合体高端康养项目,为品质养老提供新思路。编制《越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扩充养老项目储备库

3.医养结合有深化。推动绿康越州家园、越州养护院开展医疗服务,实现养老与医疗共同发展。推动优质医疗、养老资源有机互融,促成绍兴市仁本和城东医院强强联手

4.创新机制有成果。在全市首创特殊困难老人探访关爱机制,突显越城式温暖现已有1800名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享受2万余次服务。探索两床模式,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病床为抓手,开创有序互联的评估、运行和监管机制,建立居家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专业化照护模式,已在北海街道初定对象试行。

(三)社会救助有精度

1.社会救助三化三提升一是项目化提升及时性,牵头实施弱有众扶优享工程,推进善居工程项目,为全区35户困难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截至目前,我区现有低保28443465低边155430特困供养276孤困儿童273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10704累计发放各类资金5200余万元。二是信息化提升精准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截止目前新增326退出417纳入渐退53人。三是社会化提升参与度,助联体引入各类社会组织10个,推出公益帮扶项目15个,开展个案帮扶困难群众108人次,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微心愿”717 个,走访困难群众8911余人次。

2.困境儿童保障三到位一是兜底保障到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2085元,实施添翼计划,累计康复训练残疾儿童10人次。二是社会帮扶到位充分发挥区未保中心作用,累计组织关爱帮扶、法律援助等维护儿童权益活动20余场次,指导镇街未保站开展进校园、社区、农村集市公益宣传50余次。三是多元关爱到位开展个案走访和服务困难儿童2700余人次;组织实施浙里护苗.圆梦助学助学活动,8名散居孤困儿童得到支助,累计支助6万元。

3.移民后扶工作三落实一是落实直补资金对移民人口开展复核,本年度核减49人,核定4559人,发放直补资金273.54万元。二是落实后扶项目重点对沥海街道舜海村、陶堰街道张家岙村、富盛镇辂山村等5个村居实施后扶项目,投入资金约356万,取得良好效果。三是落实跟踪督导对实施的后扶项目开展现场督导6次,有效保证项目顺利推进。

(四)社会事务有力度。

1.推进殡葬改革。一是全面推进生态安葬,推进区民生实事义峰山公墓创建省第三批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新增生态墓穴400穴、安息堂700推进生态葬法,21例骨灰实施海葬;落实节地生态奖补政策截止1010日,生态葬法172例,补助金额46.9万元。二是着力优化治丧服务,完成集中治丧场所建设,已投入运行;推进身后一件事联办,截止1010日,联办5020例,联办率87.74%,联办参与部门8.91个;配合市殡仪馆升级改造,拨付1750万元预算资金。三是开展违建坟墓整治,推进问题公墓(墓区)整改,开展迎亚运两路两侧青山白化行动,生态化改造31座,搬迁2座,整治率100%;加强裸露和违建坟墓整治,平毁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30座。四是启动公墓建设专项规划编制,预计12月底前完成。

2.规范地名管理。严格门牌编制管理,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开展行政区域界线监督检查。编撰《省标准地名录第二卷》,为今后使用标准地名提供重要依据完成了镜湖新区70条道路桥梁命名更名进行综合论证、初审等工作。

3.严格登记管理。依法登记管理社会组织,今年社会组织登记成立24家、变更53家、注销28家,已有481家参加年检,预计有36家社会组织参与星级评估,17家区级社会组织列入本年度推荐性目录。规范开展国内收养登记工作,办理收养和解除收养4件。积极推进国家“5A"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工作,依法开展婚姻登记服务;做深婚姻家庭辅导,与绍兴文理学院达成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进校园活动意向创新探索户外婚礼模式,在黄酒小镇举办鸾凤醉新妆宋韵水乡集体婚礼,积极倡导婚事新办简办文明新风尚。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