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绍兴市越城区区级见义勇为人员记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拟为见义勇为人员胡长兴、桑小林、姜力、吴绪成、戴宏波同志向越城区人民政府申报记三等功,现予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30日前,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反映。
联系人:俞警官,联系电话(传真):0575-89100096。
附件:胡长兴等5名见义勇为人员简要事迹
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3日
附件:
胡长兴、桑小林、姜力、吴绪成、戴宏波同志简要事迹材料
胡长兴,男,1960年07月出生,现居住于绍兴市越城区燕甸园4幢304室。
2022年9月14日上午10时许,胡长兴在环城东路河边散步,路过延安路渡东桥,听到群众呼叫“有人落水了”,胡长兴闻声后,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河中施救,成功将落水老人救上岸。
桑小林,男,1977年11月出生,现居住于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云海人家20幢302室。
2023年6月2日中午11时44分许,越城区斗门街道云海人家靠近桥边的河里有一女子跳河,过路群众桑小林听到群众呼救声,不顾个人安危从桥上跳入河中,将落水女子救上岸,随即对该女子开展了心肺复苏,后跳河女子被120送至人民医院,情况稳定。
姜力,男,1963年05月出生,现居住于绍兴市越城区罗东公寓25幢504室。
2023年8月9日8时45分许,姜力在住所门口发现有一男子手持铁棍,精神状态异常,经交谈,姜力发现其有轻生想法,当该男子走向四楼和五楼的中间平台向外探时,姜力立即阻拦其跳楼并高声呼救,阻拦过程中被该男子用铁棍砸到头部,被咬伤了左手,打伤了左眼,终于成功阻止了该男子轻生。(后经医院医治,姜力头部缝合了7、8针)
吴绪成,男,1997年01月出生,现居住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老街柯家弄4号。
2023年11月4日9时40分许,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四联村河边有一男孩落水,过路群众吴绪成看到河中有人扑腾,不顾个人安危,立即跑下路基跳入河中,抓住男孩,奋力游向岸边。到岸边后在周围老人的帮助下将男孩拉上岸。后该落水男孩被120救护车送人民医院,情况平稳。
戴宏波,男,1998年08月出生,现居住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鲁西村。
2023年11月9日18时许,东浦街道鲁西村附近的河道边(该河深2-3米)有群众落水,在附近居住的村民戴宏波听到后,立即跑出家门,不顾个人安危,跳入冰冷的河中开展救援,将落水者从河中救起,并第一时间对其做心肺复苏,后救护车对其抢救并送至医院,最终落水者还是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