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及区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贯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尽职尽责保护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利益”的大局出发,奋力答好越城区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答卷。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落实法治建设职责
根据《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要求,全区系统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局主要负责人专门主持召开局务会议,听取本系统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研究部署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将诉前调解改革试点工作攻坚方案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构建“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抓,业务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法治能力建设
坚决落实省厅、市局和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执行局党委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区局党组在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实行年终述职述法制度,将法治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与全局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核查、同考核。
(三)强化法治宣传学习
持续开展“会前学法”活动,局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带头学法,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以上率下作用;专题开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法治建设重点内容、《行政复议法》专题辅导培训;在319森林消防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爱鸟周等主题日开展普法宣传进农村、进校园活动;充分利用城市规划馆、森林步道、国有林场、地灾风险治理点、政务服务中心等场所,通过设置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行政相对人宣传自然资源法律知识。
(四)落实行政执法建设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公示工作,在局门户网站对年度行政执法实施情况进行公开,提升执法透明度。
2.健全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事项清单,配强法制审核人员,公职律师与政府法律顾问联合审查。
(五)加大违法打击力度
为打击乱捕滥猎滥采及走私、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野生动物观赏展演单位管理,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力度,建立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迎亚运、促和谐”野生动物专项执法行动等多次执法检查。
(六)做好应复应诉工作
全年应复17件,应诉45件。深入开展诉前调解攻坚试点工作,累计调撤30件行政争议。聚焦征地和信息公开领域开展“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化被动应复应诉为能动溯源治理。严格落实行政败诉纠错案件追责及容错免责机制,积极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人民法院等部门对接。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意识仍需提高
分局对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组织了数次学习,也切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国家工作人员“一月一学法”活动,推送《浙江省自然资源主要业务工作和政策汇编》电子版。但干部中学习不够深入,落实不够到位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依法行政整体发展水平不平衡,依法行政意识还没有普遍树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一线岗位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和执法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服务不到位的情况还时有发生,需要进一步加大法治教育,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二)法治工作力量急需加强
近年来在省、市、区政府不断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的情况下,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但机构改革完成后,自然资源系统作为一个新组建的部门,涉及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等多部法律规定职权的履行,执法人员现有的法律知识储备不能满足履职要求;基层法治工作人员配备较少,执法力量不足,配置不均衡。
(三)配合协作亟须紧密
在执法过程中,虽然与公安部门、检察院联合出台了相关联动配合机制的文件,但在实际办案和移送过程中,还存在协作配合不够密切,联合执法力度不强的问题。
三、2024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继续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司法局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强化法治监督,加强法治宣传,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积极建设申报省级自然资源普法阵地。
(二)高质量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坚持“一案一专班”原则,加强与部门镇街的协同配合,积极履行化解职责。
(三)打造“教科书式”执法队伍。结合浙江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着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四)构建基层善治善为新格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新一轮“枫桥式”勤廉自然资源所建设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