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9122宗,罚没收入4055180元。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1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11%;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3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4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04%;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12500宗,予以许可12499宗。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1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008%;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2064宗。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1641次。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711185次。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确认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确认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1976宗。
本部门2023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8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25%;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2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23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注:“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的数量。)
表一
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2023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 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897 | 4446 | 7 | 0 | 4 | 0 | 3768 | 0 | 9122 | 405.518 |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12500 | 12499 | 12499 | 0 | 0 |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2023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
0 | 2051 | 0 | 13 | 0 | 0 | 0 | 0 | 0 | 0 | 0 | 2064 |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2023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 行政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次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次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数 |
0 | 0 | 1641 | 0 | 0 | 0 | 0 | 711185 | 0 | 0 | 1976 |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