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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602002581806N/2023-93681

  •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东湖街道

  • 发文日期:

    2023-10-10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件编号:

    东湖工委〔2023〕52号

中共东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东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东湖街道新闻舆论宣传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1-04 14: 51 浏览次数:

各行政村(居)、机关各办(所):

现将《东湖街道新闻舆论宣传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东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东湖街道办事处       

20231010       

抄送:区委办、区委宣传部。

东湖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1010日印发

东湖街道新闻舆论宣传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区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舆论主阵地作用,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奋进“首位立区、幸福越城”新征程、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东湖新篇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特制订如下考核办法,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 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居)、机关各办(所)

二、 考核时间

202311日至20231231

三、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考核基本分和年底加减分两项。

考核基本分。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新闻宣传”“街道级媒体项指数对平时新闻宣传工作进行考核(见附件1。党建工作办、党政综合办、经济发展办年度录用基准分960分;社事办、综合执法办年度录用基准分720分;综合信息指挥室、建设管理办、应急管理办年度录用基准分480分;各村(居)年度录用基准200分。

各行政村(居)、机关各办(所)考核基本分达到基准分及以上的,得2分;不到基准分标准的,按(实际得分/基准分)*2计算出最终考核基本分(小数点保留2位)。

新媒体端报道指的是记者挂名原创采写的主频道新闻报道,转载报道、文学作品等均不计分;同一内容被不同媒体刊发,只按最高级别计分1次;地方频道须按级折半计分;报道中只涉及部分内容或图片新闻等原则上在单条整篇报道基数上减半计分;报道中只提到地名、人名和公告类等简单信息不计分。

(二)年底加减分。对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上刊播正面报道情况进行考核赋分见附件2年底加减分最高不超过5

四、 其他事项

各行政村(居)、机关各办(所)明确一名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员和一名舆情答复负责人,信息员负责日常报送和工作对接,舆情答复人负责处理答复涉及所属村(居)、办(所)的舆情,如出现舆情,相关村(居)、办(所)未引起重视,处置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各类报送内容需按要求统一报送,由信息员与街道党建办联系,统筹安排宣传报道;电视新闻、视频类稿件报送,由村(居)、办(所)提前一天提出报道需求,街道党建办将落实专人进行拍摄并报道。

年底街道将根据宣传和信息报道考核情况评定优秀信息报道员,进行表彰。

 

附件:1.2023年度东湖街道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基本分计分细则

2.2023年度东湖街道新闻宣传工作年底加减分计分细则

 


附件1

2023年度东湖街道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基本分计分细则

(一)新闻宣传指数计分细则

媒体类型

媒体名称

单条分值

综合稿、图片稿分值

中央级传统媒体

人民日报

200

100

新华每日电讯

200

100

央视新闻联播

200

100

央视其他栏目

100

50

光明日报

200

100

经济日报

200

100

人民日报海外版

100

50

行业性国家级主要媒体

100

50

省级传统媒体

浙江日报头版

100

50

浙江日报其他版面

50

25

浙江卫视新闻联播

100

50

浙江卫视新闻深一度

50

25

浙江卫视正午播报

50

25

浙江之声浙广早新闻

50

25

浙江之声浙江新闻联播

50

25

市级传统媒体

绍兴日报头版

30

15

绍兴新闻联播头条

30

15

绍兴新闻联播普通条

10

/

绍广早新闻头条

30

15

绍广早新闻普通条

10

/

杭州日报

10

/

解放日报

10

/

国家级新媒体端

新华社(客户端、网站、微信公众号)

30

15

人民日报(客户端、网站、微信公众号)

30

15

央视新闻(客户端、微信公众号)

30

15

中新社(客户端、网站)

30

15

光明日报(客户端)

30

15

省、市级新媒体端

浙江发布(微信公众号)

15

10

潮新闻(客户端)

15

10

绍兴发布(微信公众号)

5

/

越牛新闻(客户端)

5

/

学习强国

学习强国总平台

30

/

学习强国省平台

10

/

区级融媒体

“今日越城”客户端(非融媒号)

10

5

“越城发布”“今日越城”公众号

10

5

“今日越城”版面

10

5

“越城新闻”电视栏目

10

5

 



街道级媒体指数计分细则

考核内容

具体要求及评分标准

“今日越城”客户端中“水韵东湖”融媒号

融媒号单条计1分,发布后当月单条阅读量达1000,可得5分;当月阅读量达2000,可得7分。

每月新闻刊发达20篇,另加20分。

融媒号稿件当月篇均点赞数达20010分。

水韵东湖”公众号

公众号单条计5;不同村(居)、办(所)合稿的,每条计2分。


附件2:  2023年度东湖街道新闻宣传工作年底加减分计分细则

(一)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正面报道

媒体名称

版面/栏目

单条分值

综合稿或图片稿分值

人民日报

头版

3

1.5

内参(正面)

2

其他版面

1

0.5

新华社

新华每日电讯头版

1.6

0.8

内参(正面)

2

新华每日电讯其他版面

1

0.5

央视总台

新闻联播头条

2

1

新闻联播其他

1

0.5

其他电视频道单条

0.5

/

光明日报

经济日报

头版

1.6

0.8

其他版面

0.8

0.4

浙江日报

头版头条

1.6

0.8

头版

0.8

0.4

浙江卫视

新闻联播头条

1.6

0.8

新闻联播其他

0.4

0.2

浙江宣传

微信公众号推文

1.6

根据篇幅长短酌情赋分

浙江之声

新闻联播早新闻头条

0.4

0.2

新闻联播早新闻其他

0.1

0.05


信息来源: 东湖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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