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3]65号)文件精神,现就越城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办理工作明确如下。
对重点人群(在校大学生和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创业带动3人以上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带动就业补贴。带动3人就业的给予每年2000元,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023年第4季度共有2人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并通过审核,合计金额15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01月08日—2024年01月18日
联系电话:0575-89102856
绍兴市越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