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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576531592U/2024-96596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区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4-10-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 10- 11 10: 00 浏览次数:

金国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废品收购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原先长期存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准入门槛低的问题,企业“低、小、散”,存在站点多、规模小、分布散的特点主要以个体经营为主,回收队伍组织化、专业化程度低,大部分隐藏在居民区内,隐蔽性和流动性高,“散兵游勇”式流动收购使得日常监管较困难。自2018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绍兴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20232035)》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社区回收站点-区级分拣中心-再生资源利用企业”三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且成效良好。截至今年5月,全区共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193个,其中城镇80个,农村113个,覆盖率达100%。建设分拣中心1个,分拣能力达到60000/年。

此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管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存在“多龙治水”现象部门职责界定模糊,部门联动未形成强大合力,缺乏有效的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联合监管力度薄弱。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我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秩序,形成服务规范、平安有序、绿色发展的行业风气,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细部署。解决再生资源行业监管部门职责界定模糊的问题,我局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推动印发《越城区再生资源行业规范整治工作方案》(越政办发〔202334号),明确属地与各职能部门的监管与处罚等职权范围,为扎实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和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针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暴露出的违法用地、环保安全隐患等问题,我局根据《绍兴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20232035)》有关要求,制定印发《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环保和安全十条基本标准》,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经营资质、场地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生产等做出明确规定,为规范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提供导引。

二、紧盯任务落实,深入细致严督查。据《绍兴市流通与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流通消费办〔20243号)文件精神,我局4下发《关于开展越城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牵头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及时组织属地镇街对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全面摸底排查经摸排发现,我区备案登记中实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236家,主要以废品回收店为主。5月,我局联合7部门开展越城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联合督查行动,对区委主要领导督查发现的3个问题点位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根据历年央督、省督、市级卫星遥感以及摸排自查问题清单,我局成立5个督查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抽调科室骨干10余名,对全区13个镇街开展再生资源行业全覆盖整治督查,对整治提升工作落实情况再部署再督促。

三、强化跟踪督办,举一反三抓整改。加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针对历次督查发现的问题,我局立即开展现场调查,下发督办函给属地镇街,要求逐个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对存在露天堆放、违法违规用地、环保不达标等问题的经营主体,落实属地责任,联合综合执法、生态环境、消防等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做到“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经过前期专项整治,在今年新一轮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我局取得了“零信访”的工作成效。

的建议给我们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启发,今后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单位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加强日常巡查,消除监管漏洞利用卫星遥感筛查、航拍等高科技手段,深入排查无证经营、环境污染、违规搭建、占道经营等违法问题,消除监管空白地带。落实专人开展巡查,充分发挥部门“双随机”联合督查的作用,整合执法资源,打通监管壁垒,巩固治理成效,防止非法经营情况反弹。拓宽线索获取渠道,鼓励群众主动监督,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日常监管模式。

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前期巡查发现的问题,联合7部门按照《越城区再生资源行业规范整治工作方案》做好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清单和问题清单,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和“回头看”工作,构建起“各负其责、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并通过平台共享、信息通报等多种途径交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情况以及日常执法检查和监管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沟通联动,共谋监管思路。巩固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协同联动长效机制,通过问题线索协同处置、联合执法打击等,构建系统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一体的工作机制,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再生资源回收秩序。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结合专项整治,边整治边宣传,通知属地镇街印制并发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环保和安全十条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给各经营主体,提高政策知晓率,督促企业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岗位技能、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媒体和舆论导向作用,通过绍兴日报、越牛新闻APP、今日越城APP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营造专项整治的有利舆论氛围,争取社会的广泛支持。

联系人:孙镒芳

联系电话:85150900

 

 

                              绍兴市越城区商务局

                               2024625


信息来源: 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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