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越城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人居环境月度考评情况及镇对村年度任务工作开展检查情况,现通报如下:
一、区对镇级月度考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区考评组对纳入考评的76个行政村进行了实地检查,根据越城区3-8月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通报,3至8月份我镇各行政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排名及评分情况详见附件1。其中4月份诸葛山村排名全区第74名,被给予黄牌警告;8月份青马村排名全区第75名,被给予黄牌警告。
(二)岗位考核
1. 排名考核:全镇14个行政村,当月排名全区1-6名的村,加岗位考核分0.5分,排名全区第1,额外再加0.5分;排名全区7-18名的村,加0.25分;排名全区19-36名的村,加0.1分;排名全区37-54名的村,不予加分。排名全区55-73名的村,扣0.2分;当月检查排名全区末3位(即74-76名)被给予“黄牌”警告的村,扣0.5分;被给予“红牌”警告的村,扣1分。3至8月份各行政村的排名考核岗位分情况详见附件2。
2. 激励考核:为鼓励月度排名36名以后的村创先争优,设立激励考核。全区排名1-18名为A档,19-36名为B档,37-54名为C档,55-73名为D档,74-76名为E档。村当月全区排名相较2023年同期上升的,每上升1档加岗位考核分0.05分。3至8月份各行政村的激励考核岗位分情况详见附件3。
(三)奖励激励
1. 根据《越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督查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版)(越政办发〔2024〕18号)文件精神设立排名奖励。排名全区前6名且总分不低于105分的村,每月奖励3万元,并给予“红旗奖”;排名前7-18名且总分不低于100分的村,每月奖励2.5万元;排名前19-36名且总分不低于95分的村,每月奖励2万元;其余村不予奖励,奖励资金不重复发放。3至8月份我镇14个行政村人居环境整治排名奖励情况详见附件4。
2. 根据《越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督查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版)(越政办发〔2024〕18号)文件精神设立进步奖励。月度排名上升11名及以上的,奖励5000元;上升16-20名及以上的,奖励1万元;上升21名及以上的,奖励2万元。取得进步奖励的村,给予“进步奖”。总分低于85分的村不予奖励。3至8月份我镇14个行政村人居环境整治进步奖励情况详见附件4。
3. 根据《2024年度富盛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富政综〔2024〕10号)文件精神,给予每月区级通报排名前36名的村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行政村户数×30元。3至8月份14个行政村户数补助情况详见附件5。
二、镇级年度任务进展情况
(一)规范建筑垃圾收运处置
根据《富盛镇2024年度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任务清单》重点工作“规范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工作要求,截止8月底各村智能收集箱设置、规范临时堆放点设置、规范建筑垃圾清运开展情况及预加分情况详见附件6。
赋分说明:截止6月底、8月底提出智能收集箱设置申请并选定场地的视作完成,给予预加分,截止10月底完成设置的智能收集箱未使用或同时采用其他处置方式的不予得分;完成智能箱设置的,规范临时堆放点设置也视同完成,并给予预加分,但各村仍需设置公示牌、监控,截止10月底未完成设施设置的予以相应扣分。
(二)顽疾整治
根据2023年人居环境检查情况,各村5个顽疾点位已于8月份下发,要求各村对顽疾点位提出整改方法,于2024年11月前完成整治,并做到长效管理。
截止通报之日,各村点位整改率如下:倪家溇村点位整改率0%、富盛村点位整改率0%、夏葑村点位整改率0%、辂山村点位整改率20%、乌石村点位整改率100%、义峰村点位整改率60%、凤旺村点位整改率0%、青马村点位整改率0%、上旺村点位整改率0%、红山村点位整改率0%、诸葛山村点位整改率100%、文山村点位整改率100%、董溪村点位整改率0%、金溪村点位整改率0%。
(三)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
根据《富盛镇2024年度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任务清单》重点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工作要求,8月各村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 于2024年8月底前,各村生活垃圾中转站规范提升开展情况及预加分情况详见附件7。
2. 各村8月中转站内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分拣后分类分桶收集的情况,根据考核,月考核分高于36分(含36分)的,当月加岗位考核分0.5分;月考核分位于36-26分(含26分)的,不扣分,低于26分的每月扣0.5分。8月份《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垃圾分类情况得分、岗位分明细表详见附件8。
3. 根据《2024年度富盛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富政综〔2024〕10号)文件精神,上门收集分拣员根据各村户数确定人数,给予各村每月2000元/人补助。在市、区检查中因“清运车收集、运输过程中有垃圾混收、混运现象”、“中转站、处置站等集中垃圾暂存转运和处置点,垃圾未分类的”等项目扣分的村,当月补助打8折。1至8月份各行政村垃圾分类分拣员补助情况详见附件9。
(四)整治垃圾偷倒乱倒
为打击村域范围内偷倒乱倒行为,提交线索并能由镇执法中队予以立案处罚的,每查处一起案件,提供线索的村加岗位分0.2分。8月,上旺村提供线索并立案查处垃圾偷倒一起,加岗位分0.2分。
发:镇班子成员,各行政村。
本期编辑:陈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