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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602ZF630000/2024-9674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医保分局 发文日期: 2024-10-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关于原党组书记、局长蒋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告

发布日期: 2024- 10- 23 16: 04 浏览次数:

2023年7月7日至8月31日,绍兴市越城区审计局对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蒋坚同志担任区医保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重点是2020年1月至2022年8月)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越委审办责报〔2023〕6号)。在充分肯定我局工作的同时,也指出我局在部分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参保“越惠保”未受财政资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按照区审计局提出的审计整改建议,全面落实问题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浙江省审计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越政发〔2016〕2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具体整改落实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参保‘越惠保’未受财政资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加强与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农水局、区残联、各镇街协同联动,及时全面掌握困难人员情况,按政策要求开展财政资助参加“越惠保”。

(二)“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建立完整连续的社会监督员巡查暗访资料台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开展新一轮社会监督员选聘,指导社会监督员开展工作,定期组织对定点药店开展巡查暗访,落实人员负责做好社会监管员工作开展台账登记管理。

(三)“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越惠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越惠保”未清算引起的资金已拨付到我区账户。加强向上对接,强化数据监管分析,及时联系“越惠保”承保公司,确保资金按时到位。 

(四)“个别医疗机构违规事项处理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深入推进医疗领域反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开展核查,依法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五)“未对中药饮片处方味数进行监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对中药饮片处方味数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追回违规医保基金。加强系统源头管理,每季度开展中药饮片处方现场检查。

(六)“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后续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根据医保服务协议规定,作出年度考核扣分处理。加强行政处罚案件执行落实环节自查自纠,按时收缴(退回)违规违法处罚费用。

(七)“内部审计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制定出台《内部审计制度》,及时确定年度内部审计项目,常规化推进内部审计工作。

(八)“医保基金市内清算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及时完成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按照市医保局部署,协同推进全市6个区(县、市)医保基金清算。

(九)“部分经办业务内控制度未执行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对区医保中心基金财务收支审批工作和具体参保业务工作分设,安排2名同志承担落实。健全完善离任(离开)人员工作交接制度,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十)“对下属医保中心实施的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审计指出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制定出台《越城区定点零售药店智能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落实人员管理资产运维,切实加强视频监控设备管理。

(十一)“未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未制定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及资产的出入库等相关管理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管理的通知》,定期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核工作。

(十二)“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审计指出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制定出台《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档案管理职责,切实加强档案管理。

(十三)“部分费用支付的原始依据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支出有据、账实相符、记账规范,强化财务支出稽核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十四)“部分医疗机构退费事项缺少记账依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已按要求将困难人员参保人员结算清单纳入财务记账凭证。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学习财务制度规定,提高财务业务管理水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十五)“公务卡账户挂宕部分款项未及时清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及时清理公务卡账户挂宕部分款项,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管理公务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十六)“盘盈资产未入账。区医保分局盘盈电脑27台、打印机21台、复印机1台、装订机1台、传真机5台,上述资产均未入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管理的通知》,对盘盈的资产登记在备查资产系统中,加强资产管理。

(十七)“部分软件资产未作无形资产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已将越城区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价系统建设项目记入“无形资产”科目。

(十八)“预算编制不规范,未压减办公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按照区财政局要求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按照“节约节俭、压减办公费”的要求,及时起草年度财政预算方案。

(十九)“防疫物资管理不规范。防疫物资出入库登记不完整,未定期开展清查盘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建立防疫物资台账清单制度和领用登记制度,落实专人管理,定期开展盘点查验,确保账实一致。

(二十)“采购合同公示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及省、市、区相关规定要求,对新招标的项目及时在浙江政务采购网进行公示。

(二十一)“未依据采购文件收取履约保证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专题学习《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政策制度,提高财务人员财务管理水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招标文书、项目合同集体研究会审,做到程序、内容、规定依法规范。健全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强化重大合同(协议)法律顾问事前审核机制,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项目合同资金支出,定期听取项目合同履约情况。

(二十二)“未注销微信公众号”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已注销越城医保微信公众号。

(二十三)“以往巡察中发现的‘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管理的通知》,对新购置的资产按时登记入账,对盘盈的办公设备,记入备查资产管理系统。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执行”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建议,我局予以采纳。今后,我局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的各项决策部署,对标区委区政府“首位立区、幸福越城”目标,严格执行各项医保政策制度。

(二)关于“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建议,我局予以采纳。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局本级和医保中心内控制度建设和督促落实工作,推动内部管理规范化建设。深化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深入推进医保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提高执行政策和服务群众的质效。

(三)关于“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建议,我局予以采纳。今后,我局将以此次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机制、落实责任,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问题整改督查,及时组织整改工作“回头看”,全面巩固审计成效,为加快推进我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   

2024年10月16日     


信息来源: 区医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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