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绍兴市越城区审计局对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我办”)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越审报〔2023〕7号)。在充分肯定我办工作的同时,也指出我办在制度核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办按照区审计局提出的审计整改建议积极认真进行了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浙江省审计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越政发〔2016〕2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具体整改落实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办法及补偿费标准长期未更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抓紧国有、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政策的梳理修订工作;抓紧对补偿费标准偏低情况进行研究讨论,目前正对相关补偿费情况进行调查,结合上虞、柯桥两区及周边同类城市的标准,评定测算新标准;修订出台新的国有、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政策,制定《越城区房屋征收相关补偿费标准》。
(二)“未按规定两年核定一次房屋征收补偿费标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已抓紧对补偿费标准偏低情况进行研究讨论,目前正对相关补偿费情况进行调查,结合上虞、柯桥两区及周边同类城市的标准,评定测算新标准;制定《越城区房屋征收相关补偿费标准》,确定新的补偿费标准。之后我办将按规定要求定期对补偿费标准进行核算,并向社会公布。
(三)“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将尚未完成档案整理的叶家堡、伟联、香山、白莲岙等四个村做好档案归档工作;根据新修订的政策条款,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四)“部分制度未及时更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整改措施:2022年区统一征收专班成立了绍兴市越城区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由我办进行监管。2023年建立了2023-2024年度限额以下中介服务项目预选库、2023-2024年度限额以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预选库、2023-2024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项目预选库、2023-2024年度土壤修复技术方案编制、危废鉴别项目预选库等工作,更新规范了工程管理相关制度。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关于“进一步牵头做好征收工作”“进一步强化资金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管理”等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以上审计建议,我办全部采纳,并已完成整改。下一步,我办将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推进越城征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