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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3077002985/2024-9679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4-10-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向绍兴市苗泰家纺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 10- 29 09: 08 浏览次数:

绍兴市苗泰家纺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经查,你单位系本局辖区内的有限责任公司,均为202112月31日前经本局依法核准登记设立,应在每年6月30日依法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但你单位已连续两年(20212022年度)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本局在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检查中发现,你单位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均未向本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以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应于本告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1.吊销企业名单附件

2.《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绍越市监罚告〔2024〕832号)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9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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