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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580366139P/2024-96979 组配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机构: 区文广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4-1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越政发〔2024〕19号 关于公布越城区40处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11- 13 17: 07 浏览次数:

《 关于公布越城区40处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对应的意见征集网址为: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phonetopic_12912.html(关于征求越城区41处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调整及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情况说明:

为加强越城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工作,区文物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依据《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导则》,对41处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提出调整划定方案,其中划定调整保护范围40处,划定调整建设控制地带36处,并公开征询相关单位和公众意见。根据《浙江省文物局关于规范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的通知》(浙文物函〔2023〕1569号)要求,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需区人民政府公布。2024年7月19日,40处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由区人民政府公布。



越政发〔2024〕19号关于公布越城区40处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 区文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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