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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602ZF640000/2024-9704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名城办 发文日期: 2024-1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开展绍兴“古城青年创客”项目创业租金奖励第二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11- 20 16: 35 浏览次数:

各有关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各古城青年创客:

根据《绍兴“古城青年创客”项目创业租金奖励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就第二年度创客租金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4年9月9日之前已报名参加古城青创联盟的创客企业(个体户),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在古城内连续经营满12个月且目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二)经营场所需为租赁且有实质性租金发生,租期不少于3年。

总公司与分公司不得同时申报。

二、申报类型

各创客企业(个体户)根据自身2023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9日之间的经营情况,从带动就业考核、行业风评考核两项考核类型中任选一种申报(根据上级最新文件要求,经营指标考核暂停开展)。

三、申报材料和要求

(一)法人代表(经营者)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三)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

(四)申报企业(个体户)承诺书;

(五)就业指标考核材料:员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有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含二年择业期)就业的,需提供毕业证书);

(六)行业风评考核材料:

1.企业(个体户)简介。要求图文形式,300字以内,可另加短视频。

2.创业自述。要求包含三部分,一是经营现状概述,如主营业务/产品介绍、营业活动获得的荣誉及媒体报道等材料;二是企业(个体户)社会效益介绍,如参与公益志愿活动记录、线上线下宣传推介绍兴古城的记录等;三是未来发展规划(总体以图文形式上传,社会效益部分的宣传活动记录需上传凭证,截图与视频均可)。

注:材料一至四为必选项,材料五、六分别对应带动就业考核、行业风评考核,申报企业(个体户)根据所选考核类型上传所对应的材料,时间范围需为2023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9日。

四、考核步骤

(一)申报

申报工作在“绍兴古城”APP上进行,申报者请按照提示要求填写有关信息。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9:00至11月30日17:00。

(二)审核

报名截止后,市名城办将申报企业(个体户)资料统一整理后交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府山街道、塔山街道等单位联合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申报企业(个体户)申报资格及有无重大偷税漏税、侵权、违建、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劳资纠纷、失信等记录,审核结果于“绍兴古城”APP青年创客版块公示。

(三)考核评定

审核结果公示后,由越城区人民政府、市人社局、市名城办、团市委成立考评组,根据入围企业(个体户)申报资料分别考核确定结果。

(四)拨付

考核工作完成后,考核结果将于“绍兴古城”APP青年创客版块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按程序拨付奖励资金。

 

联系人:裘加奇,联系方式:0575-85226240

             金赤峰,联系方式:0575-85087092

附件:承诺书.docx


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


信息来源: 市名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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