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地区 | 受理编号 | 投诉内容 | 污染类型 | 是否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完成情况 |
1 | 越城区 | D3ZJ202405170076 D3ZJ202405300045 | 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坝口村东面500米,有一家水泥砖厂存在噪音污染。 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坝内村东陈娘娘山1号绍兴海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无环评,污水直排,扬尘污染。 | 噪音 水 | 属实 部分属实 | (一)关于“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坝口村东面500米,有一家水泥砖厂存在噪音污染”问题,该问题情况属实。经现场核实发现,绍兴海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从事砂石水泥砖块压制生产,有二条砖块生产线,一条产品包装线。调查组赶赴现场的当天企业未组织进行生产,调查发现该企业生产区域未完全封闭,未配套有隔音降噪设施,厂区有批量成品砖块堆放,存在噪声污染问题。 (二)关于“绍兴海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无环评”问题,该问题属实。2024年5月18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移交的信访件首次反映该企业噪声问题后,已查证该企业生产建设项目为限制类、淘汰类产业项目,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即投入生产。 (三)关于“绍兴海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污水直排”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在2024年5月18日之前已停产,现场无污水直排现象,且原先生产时无生产性废水排放。厂区东侧有一雨水排水沟,下雨后雨水流经排水沟,水体较浑浊。 (四)关于“绍兴海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扬尘污染”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发现,企业自2024年5月18日以来,未开展生产经营,且场地内无运输车辆进出,未有扬尘产生。但现场发现该企业场地道路存在积尘。 | (一)根据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意见(试行)》(越政发【2018】20号)文件有关规定,绍兴海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建设项目为限制类、淘汰类产业项目,故无法予以立项审批。皋埠街道办事处已要求该公司关停全自动智能混凝土砌块成型机,并予以查封生产设备。同时已责令该企业于2024年6月30日之前拆除生产设备和临时性钢棚,并完成清退工作。 (二)皋埠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5月18日接到投诉该企业的中央环保督察转交的信访件后,联合区生态环保分局、区经信局对该企业进行调查,发现问题后责令企业关停全部生产设备,并对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断电。该企业停产后陆续搬离生产物资,并于2024年6月1日开始拆除该企业生产设备和钢棚,于2024年6月5日之前拆除完毕,完成场地清理工作。 (三)皋埠街道办事处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处理生态环保等领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按照严格的环境保护治理标准,对辖区范围内类似无环评审批、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行业开展摸排,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遏制类似现象发生。 (四)区生态环境分局已于2024年5月22日对绍兴海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履行环评审批等手续擅自建设并投产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 无 | 已完成整改 |
2 | 越城区 | X3ZJ202406040154 | 皋埠街道黄家岙自然村西上线上有一家石子黄沙加工场,没有环评,灰尘满天,污水乱排 | 大气 | 基本属实 | (一)关于“绍兴市越城区牌口士明砂石厂没有环评”问题,该问题属实。经查证,绍兴市越城区牌口士明砂石厂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即投入生产。 (二)关于“绍兴市越城区牌口士明砂石厂灰尘满天”问题,该问题属实。现场核查时为雨天,该企业未开展生产经营,场地内无运输车辆进出,场内有沉砂池,未有扬尘产生。但日常巡查及现场发现该企业场地内有砂石堆放,无喷淋装置,平时有载货车辆进出,生产中存在扬尘问题可能性。 (三)关于“绍兴市越城区牌口士明砂石厂污水乱排”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未开展生产经营。通过核实,该企业平时在砂石生产中需要水喷淋石料,生产产生的废水流经自制的沉砂池后,企业定期对沉砂池进行清理,但沉砂池四周未进行硬化。 | 越城区皋埠街道办事处责令绍兴市越城区牌口士明砂石厂停产整顿,并对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断电。企业已于2024年6月30日前拆除三条生产线,完成场地清退工作。 | 无 | 已完成整改 |
现将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验收销号情况于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9日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
联系人:俞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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