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室):
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蒋剑峰同志任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正股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金鹏超同志任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正股级);
孙黎萍同志任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勇同志任城市管理办公室(东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主任,免去其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勇同志任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正股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羽同志任街道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理事长(正股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城市管理办公室(东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主任职务;
免去孙军同志的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正股级)职务;免去钟见标同志兼任的街道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理事长职务。
中共东浦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