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灵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职工养老待遇等低频事项受理模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强调“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我省在2020年也发布了《关于印发乡镇(街道)权力清单指导目录的通知》(浙编办发〔2020〕25号)、《全省乡镇(街道)基层平台承接人社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浙人社办发〔2020〕37号),致力于推动更多人社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到基层,让用人单位和基层群众享有公平、可及、优质、便捷的人社政务服务。今年4月12日,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下发了《政务服务水平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绍市政服信通〔2024〕19号),方案对政务服务延伸至镇(街道)、村(社区)提出了新要求,下放政务服务事项更多,覆盖面更广,办理要求更高。要求各相关单位以行动方案为指南,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想方设法确保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是当前及今后很长时间内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目标,而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又是工作重点之一。
近年来,越城区人力社保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重要精神,深化落实人社部“推进社保经办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实现了在全区17个镇街便民服务大厅,经办社保高频事项业务。同时对标“优化提升社会保障综合服务能力”的要求,不断优化服务大厅业务办理流程,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效能,让群众“少跑路,就近办”,重点引导群众在就近街道、社区办理社保参保缴费、待遇受理支付等高频事项,进一步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提升服务效率,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021年3月,越城区人力社保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越城区(滨海新区)所辖镇(街道)村(社区)经办人社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将养老保险退休受理、养保待遇享受人员银行账号变更、养保待遇享受人员死亡丧葬费领取、社区登记表打印发放等就业、社保高频事项延伸至镇(街道)、村(社区)办理。考虑到基层工作人员较少业务负担重,目前越城区只要求镇(街道)、村(社区)受理首次参保在2002年以后的退休人员,不涉及工龄长,情况复杂的业务。该服务事项只需要工作人员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退休条件,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不涉及退休办理(诸暨市所辖街道社区已办理退休待遇核定)。2023年,全区镇(街道)、村(社区)受理养老保险退休约400件,平均每个镇(街道)20余件。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越城区人力社保局在后续工作中会加强对镇(街道)、村(社区)的工作指导。一是持续推进“社保课堂进基层活动”,把窗口服务提升到基层一线,就基层社保平台高频出现的社保参保、待遇以及工伤业务做细致的讲解,通过通俗易懂的例子剖析政策、解读政策,用绍兴“白话”讲政策,既让基层社保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得到提升,又让老百姓能够听得清楚、听得明白。二是建立业务骨干“一带多,点对点”指导制度,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分片负责联系各镇街社保平台,每季度至少1次到各乡镇和街道指导社保经办人员掌握社保政策、强调经办要点,讲授具体工作。三是加强线上业务交流沟通机制,由局相关科室定期将常用社保业务政策在业务群上发布交流学习,及时收集基层平台业务操作中的问题、困难交由业务科室分析解决,并在线指导平台工作人员规范操作。四是不断完善优化业务操作手册,保障社保政策理论和业务经办流程及时更新迭代,确保人社-街道-社区无缝衔接,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业务、履行职责,为群众提供无差别优质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人力社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鞭策和激励我们,共同为“首位立区 幸福越城”而努力。
联系人:潘宏诚,联系电话:89102831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 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