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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18307/2024-97161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 灵芝街道 发文日期: 2024-1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
对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6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 11- 28 09: 36 浏览次数:

灵芝街道政协工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依照“以党建为引领,创建红色物业”的要求规范化妥善组建、成立业委会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业委会成立及成员党员占比建议,灵芝街道将依照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党建引领“契约化”共建推动基层治理全面提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越委办〔2024〕32号)文件精神,通过强化对业委会建设全过程的党建引领,全面规范业委会成员资格条件、选举流程、履职机制等。同时对业主大会成立但未能选举产生业主业委会的,我街道将依照《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业主大会成立但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筹备组可以改设为物业管理委员会,依法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物业管理委员会备案手续。物业管理委员会按照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对于评优评先建议,市、区“清廉物业”、“红色物业”均对业委会成员党员占比、三方协同等党建内容有具体考评标准。此外,越城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已印发《越城区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明确对当年被评选为省级、国家级“美好家园”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每个项目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对当年被评选为省级“红色物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我街道将依照“清廉物业”、“红色物业”、“美好家园”创建具体考评标准要求辖区内优秀物业服务小区积极参与各类先进、优秀创建,2024年度我街道报送的“市级优秀物业管理小区”大家境界府、花语江南、天御花园三个小区及镜湖之星商务楼宇已由市、区专家组检查验收;报送的“清廉物业”百合花园、天御花园两个小区也已由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联合检查验收。同时街道、社区仔细摸排,广泛发动党员共同参与小区管理。

对于物业监管服务平台建议,我街道联合区住建局开展智慧物业平台试点工作,将天御花园、金麟府两个小区作为试点小区,通过打造政府监管、物业企业、业委会及居民用户应用的数字化平台,将小区资产管理、共有收入、物业(选)续聘、业主大会及业委会办公流程等方面规范化,待试点结束后考虑推广应用。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管理,区府办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同时越城区住建局印发《越城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在开展全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来源摸排的基础上,推动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等基本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建立“三晒”机制,实现住宅小区公示公开制度全覆盖。

下一步,我街道将从以下几方面深入推进“党建引领,红色业委会组建”工作:

继续深入推进小区业委会组建,街道党建办、物管办协同发力,继续深入推进符合业委会组建条件的小区建立业委会,我街道驻村(居)、社区指导员深入基层因地制宜指导好各个村(居)、社区开展工作,做好业委会换届指导工作,逐步提升我街道小区业委会组建率及业委会成员党员占比。

继续深度参与越城区“最美物业企业”及“最美业委会”评比,推举优秀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运行良好的业委会,调动小区治理积极性,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经验交流会,传授管理经验、交流沟通技巧,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助于街道小区平稳治理。

继续深入推进智慧物业平台试点工作,充分利用数字化平台的高效性、便利性、透明性,落实数据治理、行业监管、公共服务、多方协办功能。今年在金麟府试点小区积极推行利用智慧物业平台筹建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后续也将利用平台开展小区物业(选)续聘工作;在天御花园试点小区重点利用智慧物业平台推行小区公共收益资金透明化管理及“社区—业委会—物业”三方协同管理。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孙韬,联系电话:0575-88023605)

信息来源: 灵芝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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