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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1101F/2024-97173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 区农水局 发文日期: 2024-1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对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 11- 28 10: 59 浏览次数:

胡春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集体经济 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工作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越城区共有村经济合作社230个,其中撤村建居后的经济合作社81个,主要分布在北海街道、灵芝街道、皋埠街道、迪荡街道、东浦街道、稽山街道等6个街道。近年来,越城区高度重视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2023年,撤村建居经济合作社集体经济总收入达2.43亿元,增幅达16.8%,经营性收入达1.81亿元,增幅达7.1%。

一、深化改革,探索推进村经济合作社后续管理。2018年以来,越城区以创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为契机,在经济合作社资产量化、股权管理、政经分离等经济合作社管理方面进行了试点探索,特别是在《关于拆改村集体资产量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越委办〔2018〕126号)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了《推进撤村(居)建社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政经分离”工作的指导意见》(越农发〔2019〕44号)等文件,明确村经济合作社负责村(居)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机构分设、权责分离、人员分开、财务分立。鼓励村经济合作社根据村集体资产管理需要,确定任职人员数量,采用管理人员兼职或积分制计酬的方式,减轻村经济合作社经营负担。当前,区农水局正在编制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后续将引导保留集体资源的撤村建居经济社在相关方面进行改革探索,促进集体经济收入增长。

二、资源盘活,激发村经济合作社发展活力。一是盘活集体资金。撤村建居经济合作社多为拆迁村,村集体资金较多,越城区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施行村集体经济组织大额资金竞争性存放制度,存款年利率较同期上浮40%左右,该项工作得到省领导批示肯定。二是落实留用地政策。出台《越城区强村共富行动方案(2023-2025)》,鉴于区级特殊情况,拆改村经济合作社无法落实留用地指标,目前正在研究村级留用地货币化安置政策,对符合标准的村按照相关标准予以货币化补偿。三是加强风险管控。出台《越城区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越委办〔2020〕13号),将土地征收、房屋征迁、居民安置、撤村建社区保留经济合作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纳入社会风险评估内容,从源头上防范社会风险,完善经济合作社管理。

三、分类管理,稳步推进撤村建居经济合作社运行和发展。一是针对资产较少或仅剩资金的村改居经济合作社,可按要求完成资产处置,开展资产量化后,符合《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注销条件的,可予以注销。我局研究制定了村改居经济合作社注销工作指引,可对确有注销需求的经济合作社进行指导。二是针对资产资源少且暂时无法处置、经营模式单一的村经济合作社,可按照“街道统筹+村级参与”的模式组建强村公司,村经济合作社按照法定程序将集体资产授权强村公司运营管理,运营经费和管理人员由街道统一保障,减少村集体开支。三是针对资产规模大、经营稳健的村改居经济合作社,可依托强村公司,统筹区域整体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优质物业、特色产业等抱团项目,村经济合作社取得项目分红收益。四是针对强村公司这一新型载体,越城区出台了2024年“三农”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将强村公司项目纳入了奖补范围,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带动强村公司发展共富项目,提升村集体发展内生动力。当前,《越城区强村公司管理指导办法》正在意见征求中,对于兼职的经济合作社管理人员,也建议将经营业绩纳入薪酬考核,提升经济合作社管理人员参与集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联系人:韩越锋,联系电话:88054516。


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6月21日  


信息来源: 区农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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