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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4-12-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2025年度越城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加分项审核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 12- 16 09: 55 浏览次数:

一、加分项审核时间

2024年12月19日8:30—16:30

二、加分项审核地点

序号

岗位代码

镇街

联系人

咨询电话

加分项审核地址

1

01

塔山

许同志

85225651

塔山街道办事处305办公室

2

02、03

府山

汪同志

89117685

府山街道办事处704办公室

3

04

北海

钱同志

85559670

北海街道办事处315办公室

4

05、06、07

城南

钱同志

85090823

城南街道办事处A幢424办公室

5

08

稽山

张同志

88609437

稽山街道办事处206办公室

6

09

迪荡

顾同志

88035085

迪荡街道办事处103办公室

7

10

灵芝

赵同志

88028248

解放大道649号北辰商务大厦(21楼灵芝街道办事处)2110室

8

11、12

东浦

金同志

85383301

耶溪路621号五号楼202室

9

13、14

皋埠

马同志

89117989

皋埠街道办事处2号楼205室

三、加分项审核内容(需提供纸质材料)

附加分:获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的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加1分、2分、3分;社会工作专业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加1分、2分、3分,加分时按照就高原则确定一项。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3、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含初级、中级、高级)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加分项审核资料必须先验证原件,再收取复印件存档。

2、逾期未提交加分项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加分项审核资格。

3、参加加分项审核的考生建议绿色出行。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社会工作部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6日   


信息来源: 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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