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区政府部门(单位)>区农水局>涉农补贴
索引号: 11330602002581101F/2024-97277 组配分类: 涉农补贴
发布机构: 区农水局 发文日期: 2024-12-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浙江省2023年“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项目—脲甲醛缓控释复合肥在水稻上的减量施肥技术项目验收情况及拟拨付剩余省补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 12- 03 15: 42 浏览次数:

2024 年12月3日,越城区农水局、财政局联合组织有关专家根据《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印发《绍兴市越城区“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通知(越农发〔2023〕33号)文件要求,对绍兴市银龙农场承担的省“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项目--脲甲醛缓控释复合肥在水稻上的减量施肥技术项目进行验收。经过专家组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实地踏看及查阅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该项目予以验收通过。现将项目验收结果给予公示(详见附件)。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财政支农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10号)文件精神,现拟向绍兴市银龙农场拨付剩余省补资金共106100元。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12月9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越城区农水局(电话:0575-88316205)反馈。

附件:浙江省2023年“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项目验收情况表.docx

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2月3日


信息来源: 区农水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