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地区 | 受理编号 | 投诉内容 | 污染类型 | 是否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完成情况 |
1 | 越城区 | X3ZJ202406020070 | 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阮家湾村后井溇地块存在以下问题:1.有村民承包良田被倾倒泥土,堆高4-5米;2.有村民将一条10米宽的河填埋造地,并将地出租他人加工石头,修理机械、堆场等,产生的污水直排小河。 | 土壤,水 | 基本属实 | (一)关于“皋埠街道阮家湾村后泾溇地块有村民承包良田被倾倒泥土,堆高4—5米”问题,该问题属实。 经现场调查和查阅资料,2020年5月15日,为解决越城区内重大水利工程淤泥固化场地,经原越城区水利局(现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专题协调,位于皋埠街道阮家湾村的1号地块,面积约35亩(农转用),拟作为重大水利工程临时泥浆固化场使用,时间暂定2年。2020年7月24日,该地块移交绍兴中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用作临时泥浆固化中心。后因泥浆固化后产生固化土堆放饱和,该公司以李德平个人名义,于2021年1月向阮家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租用后泾山农田9亩,将一部分泥浆固化土临时堆放至该地。2022年7月土地使用期满,该临时泥浆固化中心停止运行并搬迁,但临时堆放在阮家湾村后泾地上的泥浆固化土至今尚未清运完毕。2024年6月4日,越城区皋埠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地块进行测绘,堆土面积约7577平方米,堆土总方量约11623立方米。2024年6月5日,越城区皋埠街道办事处已对堆放的泥土委托检测,预计于2024年7月10日前完成。 (二)关于“皋埠街道阮家湾村后泾溇地块有村民将一条10米宽的河填埋造地,并将地出租他人加工石头,修理机械、堆场等,产生的污水直排小河”问题,该问题基本属实。 经现场调查和勘测,阮家湾村后泾溇底河道,起点后泾溇底,终点渡里,全长约400米,现场发现部分水域被土填埋,被填埋的水域上停放有工程车及石料,河道旁场地内有石料雕刻、车辆修理,现场无污水排放。2024年6月3日,经绍兴市炬鑫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勘测,后泾溇底河道被占用水域面积155平方米。 | (一)越城区皋埠街道阮家湾村后泾溇地块农田倾倒土方问题,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调查后,于2024年12月18日对绍兴中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皋埠街道办事处委托浙江众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土壤进行检测评定,检测后显示无异常。绍兴中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已消纳处置堆放的泥土,该地块于2024年9月完成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并于2024年12月前已完成复耕。 (二)针对越城区皋埠街道阮家湾村后泾溇水域填埋问题,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已向行为人钮某某下发《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绍越水责改通字〔2024〕第25号),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钮某某已于2024年6月17日前恢复后泾溇河道原状。 (三)针对越城区皋埠街道阮家湾村后泾溇地块建设用地上违规堆放、加工石块情况,对石料加工方于2014年6月10日前予以清退。 (四)越城区人民政府举一反三对此类问题开展排查,已对发现的三处问题整改到位,抓好长效管控。 | 无 | 已完成整改。 |
现将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验收销号情况于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8日(7个工作日)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
联系人:俞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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