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越城具体情况,现将2024年越城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请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认真履行防御职责,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避免或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附件:2024年越城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
12330602329976308M/2024-97283
通知公告
区气象局
2024-12-04
长期公开
主动公开
关于公布2024年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越城具体情况,现将2024年越城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请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认真履行防御职责,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避免或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附件:2024年越城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