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3]65号)等文件的规定,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失业登记半年以上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招用一人给予1500元补贴。
经审核,拟同意下列单位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现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公示时间:2024年02月28日—2024年03月07日
联系电话:0575-89102856\
绍兴市越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