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3]65号)文件精神,现就越城区创业补贴申请办理工作明确如下。
市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复退军人、持证残疾人)和农民工,在法定劳动期限内在越城区范围内初次创业且正常经营并以注册单位名义缴纳社保费满6个月,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0元。
2024年第1季度共有6人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并通过审核,合计金额60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04月01日—2024年04月08日
联系电话:0575-89102856
绍兴市越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