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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公示(2024年第一季度)

发布日期: 2024- 04- 01 10: 27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3]65号)等文件的规定,用人单位新增岗位招用越城区就业困难人员或招用越城区农村户籍“4555”人员,并与其签定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经审核,拟同意下列单位享受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现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01日—2024年4月08日

联系电话:0575-89102856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公示(2).xlsx

绍兴市越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4月01日      

信息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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