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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7320048836/2024-9464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经信局 发文日期: 2024-04-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
公开公示

发布日期: 2024- 04- 11 17: 01 浏览次数: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新型墙体材料推广中心、绍兴市越城区中小企业促进中心)根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纪委派驻区府办纪检组联系电话:0575-88262090。

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31日


信息来源: 区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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