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本部门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本部门包括:
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绍兴市越城区城市管理指挥监督中心
绍兴市越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绍兴市越城区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
绍兴市越城区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
绍兴市三山公园管理处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部门机关纪委反映。
联系人:张正阳,联系电话:8522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