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本部门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根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本部门包括:
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绍兴市越城区农村经营管理总站
绍兴市越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绍兴市越城区畜牧农机发展中心
绍兴市越城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
绍兴市越城区农业行政执法队
绍兴市越城区河道水域管理中心
绍兴市越城区水土保持管理中心
绍兴市越城区塘闸管理中心
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指导中心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部门机关纪委反映。
联系人:何洁,联系电话:88269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