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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1101F/2024-94710 组配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机构: 区农水局 发文日期: 2024-04-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公布2024年度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4- 15 10: 51 浏览次数:

各科室、单位:

现将《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法律法规另有决策程序规定的事项,依照其决策程序规定执行。

二、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归档工作应当与决策事项同步部署、同步实施,确保归档工作及时、完整、高效,实现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x

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4月15日


信息来源: 区农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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