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2〕41 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农政发〔2022〕8 号)和《越城区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越政办发〔2023〕28号)等文件精神,为积极探索农业农村发展新模式,推进土地流转,加强农业项目招引,提高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打造符合本街道实际的农业标准地模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构建农业标准地改革目标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评价体系,推动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快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加快布局以特色现代农业为主导的农业大花园。
二、主要目标
以土地集中连片50亩及以上(粮食100亩及以上)为标准建设符合改革要求的农业标准地,累计建成农业标准地 1万亩以上(含存量认定面积),实现农业生产力布局优化,土地利用集约节约,田园生态美丽,生产高效安全,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三、组织保障
为深化土地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进“标准地”改革走深走实,经研究,决定成立灵芝街道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焕刚
副组长:葛文钧
成 员:沈 炜、冯 芳、吴小明,以上成员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按区农水局部署推进相关工作。
灵芝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