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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602ZF650000X/2024-9501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大数据中心 发文日期: 2024-04-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征集越城区第一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和场景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4- 04- 28 10: 28 浏览次数:

为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加快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越城实际,决定开展越城区第一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和应用场景征集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征集领域

人才服务。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要满足省、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相关文件中基本安全、技术安全、应用场景安全等方面的要求。申请授权运营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授权运营领域所需的专业资质、知识人才积累和生产服务能力,并符合相应的信用条件。

2.落实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部门,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

3.具有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和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要求的系统开发和运维实践经验。

4.具有成熟的数据管理能力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5.近3年未发生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

三、评审标准

1.应用场景明确,具有重大经济价值或社会价值,并设置数据安全保障措施。

2.应用场景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在授权运营期限内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能够取得显著成效。

3.按照应用场景申请使用公共数据,坚持最小必要的原则。

四、申报流程

(一)所需材料

申报人提交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申请表、授权运营应用场景方案、公共数据授权需求清单、数据安全承诺书、授权运营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企业资质相关资料(具体见附件),纸质版、电子版申报资料同步报送。

(二)申报方式

纸质材料报送至绍兴市越城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涂山东路88号越城区行政中心1126办公室)。电子版申报资料发送至专用邮箱sxycdsjzx@163.com,标题格式为“授权运营申请-单位名称-应用领域”。

(三)名单公开

申报单位经越城区公共数授权运营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单位审核,并报区政府确定授权运营单位。授权运营单位名单将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四)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17时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绍兴市越城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孟龙儿,联系电话:0575-88600822。


附件:1.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申请表

          2.授权运营应用场景方案

          3.公共数据授权需求清单

          4.数据安全承诺书

          5.授权运营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6.企业资质相关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和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相关证明、未发生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事件承诺书等)


绍兴市越城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8日               


信息来源: 区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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