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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602732402662H/2024-94565

  • 组配分类:

    义务教育

  • 发布机构:

    区教体局

  • 发文日期:

    2024-04-09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校园安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 04 - 09 08 : 43 浏览次数:

各中小学、民办幼儿园: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规定》落实责任,开展自查,细化措施,确保校园安全。

区教体局将对各中小学、幼儿园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联系人:教育科(安监科)杜狄超,85143706.

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的通知.pdf


越城区教体局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

信息来源: 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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