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越城区农业行政执法队查获涉嫌非法捕捞无主船只3艘(水泥船2艘,塑料小船1艘)。
请相关船只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越城区农业行政执法队接受调查并办理相关船只手续(地址:越城区皋埠街道滨河路2号;联系人:单;联系电话:0575-85152395),逾期将依法对上述船只按无主处理。
特此公告。
绍兴市越城区农业行政执法队
2024年5月9日
索引号: | 11330602002581101F/2024-95127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农水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对无主船只处置的公告
目前,我越城区农业行政执法队查获涉嫌非法捕捞无主船只3艘(水泥船2艘,塑料小船1艘)。
请相关船只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越城区农业行政执法队接受调查并办理相关船只手续(地址:越城区皋埠街道滨河路2号;联系人:单;联系电话:0575-85152395),逾期将依法对上述船只按无主处理。
特此公告。
绍兴市越城区农业行政执法队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