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城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动越城区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经前期一系列征集、修订工作后,制定《越城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文件,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政策条款的科学性,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6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通过邮件将意见邮寄至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83号科创大厦2123室,联系电话:0575-88331271。
越城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绍兴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和《越城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区专题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全力推动我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挖掘消费潜力,扩大消费规模,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到2027年,新能源汽车车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40%,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5%。
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到2027年,建成1个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200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实现全域覆盖,二手车交易量增长1.6万辆以上。
二、工作举措
(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1. 加强政策支持。统筹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推动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除特别标注外,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越城区内参与政策实施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分别给予10000元或7000元的一次性补贴,每人次限享受一次补贴。自2024年6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在越城区登记的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在越城区内参与政策实施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价格10万元及以上(不含税)的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国六B以上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补,每人次限享受一次补贴,补贴车辆数量以省级财政实际拨付为准。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属地镇街落实,不再列出。
2. 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全面实施公务用车新能源化,鼓励驾考、驾培、邮政快递等领域新能源车替代。全区每年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2场,鼓励汽车企业积极参展并推出以旧换新、购车赠送充电桩等配套活动。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邮管)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 推进报废标准宣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和推广,鼓励消费者将个人名下非标电动自行车报废淘汰,购置全新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二)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4. 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政策实施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达到一级能效(水效)且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的家电产品(单笔成交价不低于500元),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0%享受补贴,单笔订单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每人次限享受一次补贴。鼓励家电大卖场、专卖店等在我区开展家电新品发布会、家电生活节等活动,对举办1000m2以上并在商务部门备案的家电展销活动,给予主办方10万元/场的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5.扩大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活动,鼓励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全区每年不少于2场,支持积极倡导商家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引导区内家电企业加大绿色智能家电供给,改造提升家电销售网络、仓储配送中心、售后维修等服务网点,组织家电下乡、家电进社区和以旧换新活动。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
6. 推广智能家居应用。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等促销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居民购买智能安防、智能照明、智能马桶、智能睡眠、智能康养、智能影音娱乐等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补贴。大力发展绿色家装,加大家具行业低(无)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力度,推广水性涂饰、静电粉末涂饰、光固化涂饰等工艺和装备。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商务局。
7. 推动智能建造和绿色建材发展。牢牢抓住“浙江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试点城市”机遇,对当年获评浙江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施工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生产的建材产品当年获得“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并达到三星级的建材生产企业,奖励15万元,证书同属一个认证依据分类的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50万元。大力发展绿色家装。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将家装样板间推广情况作为推荐省级智慧商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的重要评价指标。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局。
8. 支持重点领域换新。实施“厨卫换新”惠民工程。引导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厨房、卫生间装修改造,支持装修企业提供菜单式套餐,明确装修内容、质量标准、工期进度、让利内容,推出惠民产品和服务套餐。鼓励既有建筑改造翻新或二次装修时采用装配化装修,对当年新开工实施装配化装修的项目,给予建设单位50元/平方米资金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对当年新开工整体实施装配化装修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给予建设单位100元/平方米资金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四)推动废旧产品二手商品回收
9. 完善拆解回收体系。建立完善“以回收网络为基础,以分拣中心为枢纽,以骨干企业为支撑,以培育品牌为目标”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以龙头企业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废旧家电等专业回收网络,拓宽回收渠道。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公用事业集团。
10.完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引导龙头企业以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组织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等回收资源。优化“越回收”线上回收品牌。鼓励现有回收企业依托已经建立的分拣设施和回收服务网络,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和加工设备技术水平。扎实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科学设置废旧产品暂时存放点,定期开展上门回收,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到2027年,至少建成1处土地使用年限不少于10年的固定分拣中心,累计建成再生资源回收站点200个以上,城镇再生资源回收率达71%,形成全域覆盖的回收体系。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用事业集团。
11. 促进二手车商品化流通。按要求落实二手车经销企业“反向开票”,为相关企业顺利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提供支持。实现小微型非营运客车异地交易、异地办理二手车转让登记。简化二手车登记手续和环节,加快实现车辆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传递。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电动自行车等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全区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推进机制。各部门、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强化任务落实。
(二)规范活动秩序。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消费、套取资金、哄抬物价行为,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密切关注投诉举报和社会舆情,持续强化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假冒伪劣、偷工减料、价格欺诈行为。
(三)加强政策保障。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统筹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资金、省级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推动政策直达快享,确保补贴落实到位,提高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