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第4章至第10章中,除7.1.1、7.1.6、7.1.7、7.2.1、7.2.2和8.2.3为推荐性条款外,其他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烟花爆竹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8/SC 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理工中爆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应急管理厅、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宜兴市万家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常州市平安烟花杂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宪华、柏立金、王金朝、李江龙、樊宝有、李谦、黄海辉、李增义、巢雍俊、谢仕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