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越委办〔2023〕8号)、《越城区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越服务业办〔2023〕5号)文件精神,绍兴港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符合政策扶持奖励要求,现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9日。
联系电话:0575-88261726。
附件:企业政策扶持奖励明细表
绍兴市越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2日
企业政策扶持奖励明细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项目内容 | 扶持金额(万元) | 备 注 |
1 | 绍兴港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越委办〔2023〕8号)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第三条加快新兴服务业特色化发展(十五)调整优化运输结构。鼓励“陆改水”“散改集”,对纳入辖区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的内河集装箱,每标箱奖励100元,每年每家企业不超过300万元。 | 81.93 | |
2 | 绍兴汇海航运有限公司 |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越委办〔2023〕8号)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第三条加快新兴服务业特色化发展(十五)调整优化运输结构。鼓励“陆改水”“散改集”,对纳入辖区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的内河集装箱,每标箱奖励100元,每年每家企业不超过300万元。 | 160.45 | |
3 | 浙江泽惠航运有限公司 |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越委办〔2023〕8号)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第三条加快新兴服务业特色化发展(十五)调整优化运输结构。鼓励“陆改水”“散改集”,对纳入辖区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的内河集装箱,每标箱奖励100元,每年每家企业不超过300万元。 | 2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