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期结束和下学期时间安排
1.义务教育段学校、幼儿园和中职学校。2023学年第二学期于2024年7月3日结束。义务教育段学校期末考试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28日,幼儿园和中职学校参照执行。暑假从2024年7月4日开始,教师原则上于7月6日离校。
2.普通高中学校。高一高二期末考试时间为6月26日至28日。暑假原则上从7月8日开始,教师原则上于7月9日离校。
3.下学期时间。2024学年第一学期从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1月21日(农历十二月廿二日)结束。学生于2024年8月31日报到注册。教师于8月25日报到。9月1日开始正式上课。
期末结束阶段重点工作
1.规范办学行为。要认真落实省、市“双减”工作有关规定要求,切实规范考试等办学行为。继续开足开好音、体、美、劳等课程,严格落实“手机、作业、体质、睡眠、读物”等五项管理,确保大课间活动时间和课间10分钟休息时间。要合理控制考试难度,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对待考试和分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成绩呈现等级制,小学低段不进行纸笔考试,严禁公布全体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严禁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等传播。各校要及时发放告家长书,宣讲“双减”政策,提醒家长及学生远离违规培训,理性合理选择正规的非学科教育机构并注意缴费安全。
2.做好总结评价工作。要按照《绍兴市贯彻〈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好期末结束阶段各项总结和考核评价工作。要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撰写好品德评语,客观公正评价学生,倡导发展性增量评价,坚决克服唯分数的评价倾向。各地要在7月5日前完成市级“五好学生”评价推荐工作。加强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工作,确保学籍信息准确无误。认真做好学年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开学前全部进入学校综合档案室。
3.抓实安全教育管理。深入开展“2024年平安暑期专项行动”,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暑期安全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指导和防溺水、防洪、防雷、防台风、防泥石流以及交通、食品卫生等安全教育,印发相关告家长书并做好家长签名回执回收存档。抓实反诈宣传教育,加强“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家校交流平台管理,禁止在群内进行任何资金往来操作,筑牢防范电信诈骗思想、技术等防线。严格落实教育部防校园欺凌专项行动“十项”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手册,教育学生掌握预防欺凌的知识和正确做法。
4.做好心理健康指导。县级心理辅导中心要畅通心理热线和辅导平台响应,各校要向师生推介正规的心理支持热线,引导师生在遇到心理困惑时主动寻求支持。加强积极心理支持,指导班主任、学科教师应综合学生在校表现给予正确、科学、有效的评价。落实重点关注对象的动态跟踪,加强观察和沟通,通过谈心谈话、同辈结对、暑假日记等方式,及时掌握心理健康状况。
5.加强财务基建等后勤保障。学校放假前要对校舍和财产进行全面检查,规范管理学校资产,认真落实对安全隐患排查自纠措施。有建设项目的学校要利用假期抓实项目进度和质量,加强项目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干部、班主任、安保宿管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实验室管理员等特岗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演练。做好学校经费执行情况年中自查工作,完善内控制度。市直各校要做好半年度预算执行率和绩效完成情况的自评,在6月底前规范完成维修改造及设备采购等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切实提高项目执行进度。落实校园安全值班巡逻制度,市直各校暑假期间的值班安排于7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安监处和办公室。各地各校要确保12345政务热线服务电话的正常办理,重大事项按规定及时报告。
暑假主要工作
1.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与监督。贯彻落实公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要求,修订完善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和事项清单,并按管理权限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备案。积极组织参加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做好中小学示范性党组织和“双带头人”党组织书记典型的选树工作。“七一”前后要组织开展好建党103周年系列活动。合理安排好党员暑假学习实践计划。市直学校要按时完成上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民办学校要对照党建工作整固提升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对标梳理,抓好落实。
2.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做到校校有部署、人人均参与,强化师德规范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结合庆祝第40个教师节、“绍兴名师”等选树活动,广泛宣传一批师德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树好师德榜样,讲好师德故事。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加大对有偿补课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法治教育,开展暑期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和法纪培训。推行教师宣誓制度,做好新教师上岗培训。暑期师德等各类教师培训由各区、县(市)研究确定。
3.统筹安排确保师生休息。科学指导学生暑假的学习和生活,适当布置法治安全教育、生命健康教育、体育文艺活动、研学实践教育、生态环境和垃圾分类教育等作业,严格控制文化课作业量,确保学生能如期完成,确保开学后及时批改反馈。实施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有效落实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的体育锻炼时间,协同家长切实做好学生体质提升和近视防控工作。暑假期间义务教育段学校一律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办班、补课活动,不得推迟学生放假或要求学生提前报到,不得组织学生参加非教育部门举办或联办的任何竞赛活动。
4.积极开展劳动实践活动。要指导家长利用假期加强对孩子的劳动教育,根据劳动技能达标项目清单,让学生学会1-2项生活劳动技能。鼓励学生深入城乡社区、福利院等参加志愿服务、公益劳动,支持学生参加主题式、项目式的实践性、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提升社会责任感和学以致用能力。各地要坚持需求导向,健全暑期托管服务保障机制,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为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多途径、多形式、规范化开展暑期托管服务,提高托管服务质量,确保学生充分享受假期生活。要适时主动开放学校功能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资源设施供学生使用。
5.扎实做好家访工作。暑假期间和开学后,各地各校要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绍兴市中小学校家访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完善由班主任具体负责实施、任课教师共同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助参与、分管校领导与德育处主任助力参与的家访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家访工作,重点做好起始年级学生和留守儿童、困境家庭、“四特”学生等重点人员走访。
6.巩固深化校外培训治理。要持续保持从严查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高压态势,打造暑期校外培训清朗环境。要重点关注“一对一”“住家教师”以及以夏令营、研学游等各类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违规情形。关注原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的机构、托管机构等重点机构,关注居民小区、酒店、自习教室等重点场所。充分利用暑假时间,结合《绍兴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排查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