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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K15012026U/2024-95520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塔山街道 发文日期: 2024-06-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3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问题编号7-1)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 2024- 06- 14 14: 49 浏览次数:



问题编号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情况
7-1省委环保督察第三组下沉督察,在检查塔山街道环山河大龙市场段,发现河面蓝藻水华。对蓝藻水华进行治理,并做好长效管理。  (一)启动应急措施。2023年8月3日,塔山街道已对水面漂浮物进行打捞,同时对蓝藻进行应急灭杀,截至目前,水面已无蓝藻出现。2023年8月5日,街道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环山河大龙市场段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为Ⅳ类水,水质符合要求。
  (二)开展管网排查。塔山街道组织人员对大龙市场河道排水口进行排查,截至目前未发现晴天出水现象。
  (三)落实长效管理。2024年5月9日,塔山街道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环山河大龙市场段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为Ⅲ类水,水质符合要求。塔山街道将继续对大龙市场河道排水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要求大龙市场周边餐饮店不得将污水倒入河道,若发现将立案处罚。
已完成整改。环山河大龙市场段目前已无蓝藻水华出现,水质检测结果为Ⅲ类水,水质符合要求。


信息来源: 塔山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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