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各部门:
现将《绍兴市越城区2024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越城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2024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一、共性工作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充分运用各类阵地平台,全方位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外宣传。
(二)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围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广泛法治宣传,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作为全年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和主题宣传月活动。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用好机关、学校、社区、媒体等重要阵地,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四)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大力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五)持续推进民法典宣传。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使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推动民法典在我区有效实施。
(六)扎实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大力宣传我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成果,进一步筑牢我区法治建设根基。强化“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有效激发村社前沿法治力量,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七)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结合我区特色实际,优化完善公民法治素养基准体系,强化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公民法治素养“精准提升、科学评价、基础保障”三大工程。
(八)组织开展年度履职评议活动。压紧压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大格局。
(九)加强新媒体运用提升普法实效。充分调动各镇街各部门网络普法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普法合力。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网络法治实践相结合,实现网民法治意识与治理思路同频共振,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十)落实落深落细学法用法制度。各单位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年度学法不少于4次,做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二、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个性工作
(一)区委组织部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进党校、进课堂,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执政、防范风险、服务现代化建设的能力水平。
2.会同区政法委、区司法局、区统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举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行政复议与应诉、统计法治能力等专题培训班。
3.会同区普法办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全区国家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二)区委宣传部
1.在全区范围内积极挖掘“最美”法治人物,做好典型选树宣传工作。
2.发挥农村文化礼堂宣传阵地作用,在重大活动或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利用礼堂、讲堂、五廊、数字大屏等,组织开展理论宣讲、交通安全、法律常识等系列知识讲座。
(三)区委统战部
1.深入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宗教界人士和各族群众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宗教政策法规的知晓度。
2.推进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在“宪法宣传月”期间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3.加强《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宣贯,推动全区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规范有序。
(四)区委政法委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平安浙江”建设20周年、反邪教警示等宣传。
2.组织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
3.充分利用公众号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
(五)区直机关工委
1.加强对区级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工作,落实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制度,推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2.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利用周一夜学、机关党建网、机关党建微信号等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3.指导和督促区级部门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干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六)区人大法工委
1.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监督,不断提升政府及组成部门负责人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推进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组织开展政府工作部门依法履职情况评议,推动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3.深入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通过监督检察官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情况,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4.组织开展《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结合专项工作做好宣传执行工作。
5.开展全区律师执业状况调研,结合专项工作做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执行工作。
(七)区政协社法民宗委
1.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发动政协委员向所联系的各界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
2.围绕平安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民主监督,并结合实际开展法治宣传。
3.组织政协委员参加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越监督”机制协同监督作用。
(八)区经信局
1.着重抓好《食盐专营办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的理念精神。
2.结合“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深入园区、企业开展法律政策的宣传、服务、培训等活动。
3.利用公众号、门户网站等普法阵地进行普法宣传,切实提升企业经营人员和企业员工的法治素养和法律意识。
(九)区教体局
1.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学校”。持续在中小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
2.坚持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利用“育人先锋大讲堂”,加强局机关干部法治宣传教育。
3.积极开展教师法治培训,把法治教育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必修模块,纳入全区2024年度教师研训工作计划。全区中小学教师每年法治教育不少于5学分。
4.开展暑期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宣传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增强教师法治观念,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
5.持续开展全区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继续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卫士“学习活动,利用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6.长效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发挥法治副校长专业优势,提升校园普法和法治教育水平。全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
7.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
8.结合大型赛事活动,做好反兴奋剂相关法规宣传工作,做到零容忍。
9.利用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周等时间节点,深入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十)区公安分局
1.打造普法宣传主题一条步行街、一路公交车、一个电影院、一个旅游点、一处集市等“五个一”创新载体,整合全区禁毒、反恐、反邪安防教育基地资源,通过互动式普法增强群众防范意识。
2.建立全区普法宣传队伍,编织立体式普法宣传传播网。
3.围绕“6·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实施纪念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体现新时代特点、群众喜闻乐见、富有地方特色的禁毒主题宣传教育品牌活动。
4.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施行九周年、《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施行五周年为契机,集中做好反恐怖宣传教育主题月活动。
5.围绕“开学季”“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节点,结合交通安全“七进”宣传、“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等活动,开展交通安全宣教活动。
(十一)区民政局
1.充分利用镇街助联体服务站开展社会救助政策的广泛宣传,努力让社会救助政策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2.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传普及工作。
3.结合“六一”国际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等阵地作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4.通过婚姻登记处候登大厅滚动播放“婚前云课堂”视频、“浙里办”“浙有姻缘”“婚前教育云课堂”等平台滚动资讯等形式,立体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十二)区司法局
1.部署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部署落实“宪法与浙江”宣传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普法活动,组织开展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宣贯。
2.督促普法责任制落实,发布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3.深入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服务保障“三支队伍”建设。
4.做好本系统涉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5.创新普法方式和内容,完善“古越普法”公众号,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十三)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管办)
1.实施“会计法律素养提升年”行动,开展财会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宣传教育。
2.推广财政政策全生命周期跟踪机制,强化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宣传,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3.开展新法新规宣传,通过组织法治讲座、编印《新法速递》、开设公职律师普法栏目等形式,拓展财政干部学法渠道,进一步丰富学法资源。
4.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法治培训,邀请法律专家作专题讲座,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升依法监管水平。
5.组织区属开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十四)区人力社保局
1.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就业、人才和社保政策宣传。
2.依托绍兴人才码,面向全国高校毕业生宣传推介越城区人才政策,进一步提升越城区人才政策知晓度。
3.组织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治专题培训和业务交流。
4.常态化组织系统法制工作人员参加疑难典型案件研讨会,推动法制工作人员全面掌握、准确理解、正确适用人力社保政策法规。
5.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结合日常检查,进企业、进工地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就业、人才和社保政策。
(十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1.认真组织实施《浙江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自然资源法治实践。
2.抓住“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点,组织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有针对性地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宣传工作。
3.抓好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建设,加强微信“一月一法”普法工作,进一步扩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受众面与影响力,积极申报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最佳实践,加大法治实践成果的应用。
(十六)区生态环境局
1.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2.加强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发布和解读,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指导和规范作用。
3.结合“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十七)区建设局
1.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程造价民事纠纷的普法宣传和源头治理,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浙江省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2.开展《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宣传,提高房屋所有权人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承担责任。
3.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贯,提升工程建设领域用工管理水平,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4.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面向房屋市政工程参建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的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安全防范知识。
(十八)区交通运输局
1.推进越城交通公职律师普法队伍建设,持续开展“越交律法之声“交通普法品牌建设。
2.结合普法短视频,做好交通运输执法典型案例普法工作,扩大普法宣传范围。
3.以“5·26爱路日”为载体,开展“路政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
4.推进“法治扎根工地”普法品牌建设。以交通工地为主阵地,加强《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宣传。
5.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普及水上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十九)区农水局
1.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以《节约用水条例》为重点,加强节约用水宣传教育。
3.围绕水资源管理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抓好《浙江省水资源条例》《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贯工作。
4.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党建统领、“四治融合”、数智赋能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协同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
5.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10.16世界粮食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等公共服务过程中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6.结合农业“绿剑”、渔业“亮剑”系列执法行动,把普法宣传融入执法全过程,收集整理汇编典型案例,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及时推送,持续深化以案释法工作。
(二十)区文广旅游局
1.结合“3·18”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4·26”知识产权日、“5·19”旅游日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普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网络活动。
2.推动法治主题文艺作品创演,多角度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纳入到音乐、舞蹈、戏剧等方面的文艺创作中去,发挥文艺作品引领力、传播力、感染力。
3.进一步统筹线上线下“双平台”普法阵地。发挥文化场馆和旅游景区的阵地优势,组织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A级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线下文化和旅游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法治宣传活动。
(二十一)区卫健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浙江省中医药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升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治理水平。
2.强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依法决策、依法治理、依法运行的能力和水平。
3.结合“5·12”护士节、“6·14”献血日、“8·19”医师节、“12·4”国家宪法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做好面向社会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工作。
(二十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市场监管实际,制订《2024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2.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3.开展“一月一法”学习,组织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二十三)区综合执法局
1.普法宣传进企业,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宣传。
2.普法宣传进社区、进校园,围绕《浙江省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开展宣传。
3.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向市民宣传市容环境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文明养犬等综合执法领域法律知识。
(二十四)区法院
1.坚决扛起“枫桥经验”发源地和率先实践地的使命担当,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民情日记20周年,围绕“司法民情日记”主题,借助“共享法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教育,真正让人民群众司法呼声有着落、有回应。
2.聚焦新中国成立75周年、平安浙江建设20周年等主题,推出专题系列宣传栏目,突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保护周、环境保护日、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采用漫画、视频等形式,用“听得懂”的案例阐释“听得进”的法理,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3.做好“凡人小事”典型宣传,挖掘一批能动履职、为民司法的平凡英雄、身边小事、鲜活案例,充分发挥典型宣传激励队伍、展示形象、助推工作的积极作用。同时深入挖掘诚信典型,打造诚信群像,放大榜样效应,激发被执行人践诺守信自觉。
(二十五)区检察院
1.深化“检察护企”主题法治宣传,围绕涉企检察服务增值化改革,聚焦涉企典型案例、企业涉法涉诉难题等,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对企法治服务和法治宣传教育,助力营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
2.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紧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履职,结合食药安全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司法救助等特色工作,加大民生司法保障宣传力度,强化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3.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宣传区检察机关积极追求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探索实践,通过高质效办案的宣传展示树立公众法治信仰,营造社会崇法氛围。
4.贯彻全省“新春第一会“精神,以服务保障“三支队伍”建设为牵引,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宣传,展现新时代检察队伍新作为、新面貌。
5.全面推进“枫桥式检察室”建设走深走实,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服务窗口,构建矛盾化解的治理前哨,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依托基层检察室将法治宣传教育做到群众心坎里。
(二十六)区总工会
1.结合根治欠薪工作、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上岗和知识更新培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2.持续深入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工会法律服务行动,通过法律体检、法律讲堂、法律咨询等形式,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3.深化“工会+”模式,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实时开展普法宣传。
4.启动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专项行动,广泛宣传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5.推进以案释法,通过“职工之家”微信订阅号和“班前十分钟”活动,发布典型案例。
(二十七)团区委
1.开展青少年生命健康教育专项行动。通过讲座、宣讲、班(团)队课、实践等形式,着眼于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学习能力、心理特征、实践水平,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合理确定教育内容,充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环境教育、法治教育等活动。
2.开展“权益岗在行动”专项行动。结合青少年暑期自护教育、“开学法治第一课”、“三禁三防三自”等活动载体,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增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意识和能力,切实提高防电信网络诈骗、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的意识。
3.深化12355青少年服务台工作。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为青少年和家长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常态化服务,同时不断加强热线背后的专家团队和系统支撑。
(二十八)区妇联
1.深化“建设法治绍兴·巾帼在行动”活动,以“巾帼普法乡村行”为重点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充分发挥妇女权益保障法律顾问团、律师妈妈团作用,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推进普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网络。
2.开展“越地女儿”法助系列活动,积极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多形式、多载体、多渠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广大家庭和妇女的法治素养及依法维权能力。
3.切实加强妇联来访接待窗口建设,继续发挥12338妇女维权热线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化、公益性普法维权服务。
三、其他单位个性工作
(一)区委改革办
1.指导做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工作。
2.开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3.围绕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依托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系列宣传活动。
(二)区委网信办
1.持续打造全区网络普法品牌。
2.深化网络普法基地建设,积极探索网络普法精品基地建设工作。
3.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4.全面宣传贯彻《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网信领域重点政策法规,积极组织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在身边”原创短视频征集传播大赛作品征集工作。
5.指导属地融媒体平台、商业网站、自媒体等开设普法专栏,做好优秀网络普法作品传播推送。
(三)区委编办
1.持续加强《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其配套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断强化机构编制法治意识。
2.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政策的学习培训工作。
(四)区台办
1.做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促进浙台经济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宣传贯彻工作,通过“台商大讲堂”等载体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常态化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做好涉台法律宣传、服务,提升台胞台商的法治素养及依法维权能力。
3.组织做好全区对台系统干部的法治教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五)区信访局
1.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把条例的学习纳入党校教学培训内容,组织开展《浙江省信访工作办法》学习宣传活动,提升信访干部群众工作能力、政策解读能力、风险识别能力。
2.以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为契机,通过现场普法、现场宣讲等方式加大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信访、让信访走进百姓,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3.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信访工作教育培训,组织信访业务专题培训班,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内容,增强信访干部队伍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六)区委老干部局
1.依托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乐活驿站等阵地,组织离退休干部积极参与法治宣传志愿服务实践活动,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基层社会依法治理。
2.推动建立离退休干部法律咨询援助机制,做实为老法律服务工作。
(七)区委党校
1.适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
2.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能力培训教学提升工程,以特色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3.加强法治理论研究与宣讲。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章党规等的专业研究与理论阐释,做好理论宣讲工作。
(八)区融媒体中心
1.全媒体协同做好公益普法工作,宣传法治越城建设。
2.发挥媒体融合优势,推出各具特色的法治新闻作品,加大新媒体平台传播力度,加强法治宣传,普及法治知识。
3.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和主题宣传月活动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营造良好法治文化环境。
4.常态化报道法治绍兴典型案例,积极向上级媒体推介。
(九)区档案馆
1.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宣传贯彻,以周一夜学、“一月一法”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结合“6·9”国际档案日等时间节点,组织集中宣传活动。
2.把与档案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增强档案工作者用法治思维方式分析问题、化解难题的能力。
3.经常性开展节能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节约用水条例》,以良好的机关作风引领文明新风尚。
(十)区发改局(区国动办)
1.加强投资管理、价格管理、粮食安全、信用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
2.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改大讲堂”、周一夜学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
3.开展全区粮食物资系统行政执法专题培训,提升全区粮食物资系统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4.结合“3·1”国际民防日、“5·12”防灾减灾日、“9·18”防空警报试鸣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国防动员教育,宣传普及人防法规、防空防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5.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监管活动,面向重点普法对象开展人防法治宣传教育。
6.组织开展《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宣传,提高全区人防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十一)区科技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充分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大力提升科技管理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和支持科技创新工作。
2.举办全区科技活动周,大力宣传《浙江省科普条例》,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二)区商务局
1.认真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宣传商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商贸企业诚信经营安全生产意识,强化消费者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充分利用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
2.持续开展涉外涉企法律服务,精准掌握商贸企业法律需求,开展贸易摩擦壁垒应对、外贸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走出去”企业合规建设等有针对性的专题讲座,帮助企业提升应对涉外法律问题能力。
(十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充分利用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红色纪念设施等阵地,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政策学习宣传,常态化开展“送法进军营”等普法宣传活动。
2.结合“八一”建军节、“9·30”烈士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以及退役返乡季等特定节点,面向退役军人宣传退役安置、就业创业、优待抚恤、褒扬奖励、帮扶解困等政策。
3.发挥“双拥共享法庭““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实效,免费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十四)区应急管理局
1.组织开展“安全第一课”“百场应急科普下基层”“企业员工安全大培训”“百场安全培训进企业”等活动。
2.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宣贯。
3.充分结合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等重点节点,广泛宣传安全法规、防灾避险、自救逃生知识。
(十五)区审计局
1.开展新修订《浙江省审计条例》《绍兴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宣贯工作。
2.推进审计普法与审计执法有机融合,结合具体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开展普法工作,利用审计进点会,审计发现问题及督促问题整改落实等环节,向被审计单位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将普法贯穿于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
3.通过开展审计质量执法检查、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内审指导等工作,宣贯审计法律、法规、规章等,推动全社会重视财经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运用。
(十六)区外办
1.通过组织培训、“五进”宣传等形式,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提升公民和企业海外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动一系列新媒体普法作品。
(十七)区统计局
1.结合初任干部培训、晋升培训、统计人员培训、各专业年报培训及业务培训等,系统讲解统计相关法律知识。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将普法融入统计执法全过程,利用双随机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等时机,深入基层向普法对象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规章。
3.充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
4.巩固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成果,将统计法治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加强对“关键少数“统计普法宣传。
(十八)区医保分局
1.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强化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和参保单位(人员)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良好氛围。
2.大力宣传《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依托周一夜学、微信公众号、网站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医保建设。
(十九)区大数据中心
推进《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宣贯工作,强化公共数据安全意识,坚决筑牢网络安全屏障。
(二十)区科协
1.依托融媒体联盟,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法律法规。
2.结合全国科普日、科普周等大型宣传活动,开展科技法律政策宣传。
3.发挥科普教育基地作用,将青少年群体作为普法重点,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升青少年法律意识。
(二十一)区社科联
1.结合“社科普及周”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围绕网络安全、反诈等社会热点组织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2.充分发挥社科人文讲师团作用,开展基层法治专题宣讲活动。
3.发挥科普基地优势,组织志愿者定期开展普法活动。
(二十二)区文联
1.组织开展具有法治元素的文艺作品创作。
2.充分发挥文联自身文艺特色优势,送具有法治元素的文艺作品到广大农村、社区一线进行展览、展演。
3.充分发挥文艺维权中心作用,履行好自律维权职能,主动了解广大文艺工作者法律需求,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在引导、支持广大文艺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的同时做好普法工作。
(二十三)区残联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提升全社会的无障碍环境意识,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
2.强化残疾人维权工作服务体系建设,使广大残疾人方便、快捷地获得法律服务,有力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3.依托“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二十四)区红十字会
1.依托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扎实做好《浙江省红十字会法》《绍兴市无偿救护促进办法》宣贯工作,引导更多群众了解关心支持红十字工作,传播红十字文化,普及生命教育理念。
2.结合“5·8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节点,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动救护知识与急救技能宣传普及,进一步提高群众应急救护的意识和能力。
3.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和应急救护培训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进一步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增强灾害防范本领。
(二十五)区税务局
1.紧扣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主题,扎实开展税收普法宣传工作,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新路径,推动税收普法既有趣又有味。
2.组织税务公职律师及基层业务骨干开展税费法治宣传“六进“活动,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树立越城税务普法宣传新标杆。
(二十六)区气象局
1.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时间节点,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气象法律法规。
2.结合基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气象科普讲座、气象执法检查等活动,推进气象法律法规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
3.充分利用气象科普教育基地,面向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二十七)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1.组织开展《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宣贯活动。
2.举办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聚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范管理,开展专题培训。
3.开展机关事务系统法治专题培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二十八)区文旅集团
1.发挥馆区、景点、影院等阵地优势,滚动播放相关法治宣传标语,覆盖电信诈骗、安全教育、反恐消防等方面。
2.加强纪法宣传,充分发挥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的功能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十九)区城发集团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国企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民法“典“亮美好生活宣传讲座。
2.推进普法与外部审计、内部监督有机融合,强化问题导向,向被审计单位现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十)区消防救援大队
1.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开展“同步演练提技能“活动。
2.开展“3·15”消防产品宣传日活动,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3.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活动,提升消防救援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