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党组织,机关各办(所、中队):
根据中共越城区委《关于加强新时代越城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村(居)级多元化工作机制,全面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因人员调整,决定对相关村(居)社区民警兼任村(居)党组织副书记和村(居)委主任助理进行调整明确,名单如下:
袁 昊同志兼任五和村党委副书记;
张建海同志兼任松陵居党总支副书记;
王 成同志兼任小皋埠村党委副书记;
王建国同志兼任柏舍村党总支副书记;
傅 顺同志兼任白莲岙居党总支副书记;
陈 剑同志兼任杨浜村村委主任助理。
今后如有人员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履行相应职务及相关工作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东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