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应消委各成员单位、各村(社)、企事业单位:
“五一”假期日益临近,为进一步强化节日前后安全生产管控,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在节日前后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十五条、省二十五条、市三十五条及我区十八条146项细化举措要求,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及时形势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统筹协调应对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持续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到底到边到人。
二、检查的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2024年4月27日开始,到2024年5月17日结束。采取企业自查、网格巡查、相关线办行业检查、街道主要领导重点领域抽查的方式进行,重点以企业自查、网格巡查为主,做到重点对象全覆盖、大小隐患零容忍,全街道分八个检查组对重点领域进行检查,由牵头人组织,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踏看等方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街道应消站。
三、检查的范围及重点
当前作为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防汛防台重要节点,安全生产风险进一步加大。根据“五一”前后安全生产风险特点,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突出消防风险专项整治等行动,持续抓好各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重点聚焦“园中园”“厂中厂”、“三场所三企业”、“九小场所”、建设工程、消防、工贸企业、文广旅游、城市运行、特种设备及道路交通等领域的安全监管。
(一)“厂中厂”“园中园”领域。按照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十必须十不准十必会”,确保各园区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协议签订到位,消防通道保持畅通,各类消防设施和警铃报警养护到位,严防假日期间存在“三合一”违规住人。(责任单位:经发办、应消站)
(二)“三场所三企业”领域。聚焦涉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和船舶修造企业,邀请第三方专业力量开展专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要严格落实“八个必须”,假日期间需要开展攀爬、清洗等高危工作时,现场需落实安全人员监管;涉爆粉尘、喷涂行业要确保各操作区域的防爆保护装置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应消站、经发办)
(三)“九小场所”领域。要对辖区“九小场所”(小学校、小医院、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旅馆、小餐饮、小商店、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底数再次摸排,摸清消防安全状况,“九小场所”往往面积小,设备老化、电器电路隐患多,各职能线办要督促单位切实做好日常管理中的消防安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严防“多合一”,及时对老化电器线路做更新,落实灭火器、照明灯等消防器材配置。(责任单位:经发办、应消站、社事办、市场所、城管办)
(四)危险化学品领域。深化推进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提升,紧盯假期重点时节,排查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置各环节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好化工企业风险排查管控,特别是涉及天然气使用的,要按要求落实断闭阀和联动报警装置,并建立专项应急预案,组织企业人员开展应急演练。(责任单位:经发办、应消站)
(五)建设施工领域。要深刻吸取以往建设工程事故教训,重点检查建筑工地的高处作业、起重机械、深基坑、模板支撑、脚手架等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严惩无证上岗、违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单位:建管办)
(六)农业农村领域。聚焦易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火灾等事故的隐患,加大对农业种养植设施的隐患排查力度,强化对各类农机设备、农业设施等的安全监管,重点排查农机用油料燃料存放、电线接线方面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农办)
(七)消防安全领域。加大对高层建筑、老旧住宅区、居住出租房等场所区域的安全检查力度,依法依规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的安全检查,要加强惩处力度,发现一处,处罚一处;加强居民户主安全用电知识宣传提示。重点聚焦畅通室外消防车道、室内疏散通道两条“生命通道”,不定期组织开展“两房一店”消防夜查,坚决杜绝“三合一”现象。村社干部、各网格员要加大消防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走访入户”式宣传。(责任单位:应消站、派出所、建管办、各村社)
(八)工业领域。聚焦劳动密集型、小生产加工型企业,突出检查责任落实情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个人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等,特别是涉及到电(气)焊操作,要督促相关单位做好现场安全管理,杜绝无证、假证上岗;结合“九小场所”消防专项整治,加强开展对小生产加工企业、员工宿舍的全方面检查,及时落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逃生通道堵塞占用、外墙门窗违规安装防盗窗广告牌等突出问题整改。(责任单位:经发办、应消站)
(九)文广旅游领域。加强节假日对旅游景点(区)、宗教、公共文化场所和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及相关特种设备等设施的检查。重点聚焦景区、公共文化场所等场所(区域)和旅游车辆安全检查。在重点旅游时段合理组织景区人流、车流,做好人员密集区域疏导工作,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故。(责任单位:党建办)
(十)城市运行、特种设备领域。加大对涉案违章和餐饮、娱乐、沿街店面及工业用气等燃气使用场所的排查整治力度,从严查处无证经营燃气特别是瓶装液化气的违法行为,督促城市燃气单位加强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的巡查与维护。结合“九小场所”消防专项整治,加强对小餐饮燃气安全宣传教育,严查无证作业、安全管控措施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力等电焊违法行为,严防因违规电焊作业导致的火灾事故。重点加大对“三无电梯”、压力容器、叉车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带病运行”。(责任单位:城管办、应消站、市场所)
(十一)道路交通领域。加强“两客一危”、渣土车、混凝土车等重点运输车辆安全监管以及“两客一危一重”道路运输等重点企业监管。严厉打击旅游包车异地经营、危货运输挂靠经营、“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城市桥梁隧道、类地质隐患点、道路防塌陷等的安全排查力度,坚决杜绝城市“带病运行”。要完善恶劣天气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做好极端天气下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应对措施。(责任单位:建管办)
(十二)民政及教育体育领域。对辖区养老机构、学校及校外机构开展全面消防排查。特别是对养老机构及学校消防情况、电动自行车管理、用电管理、用火管理、装修材料、安全疏散、消防车道、设施器材等整治开展基础排查和专业排查,严厉查处安全出口、逃生通道堵塞等问题,组织老人、学生开展专题的教育培训与消防逃生演练。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消防主体责任,签订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责任单位:社事办)
(十三)其他行业领域。对矿山、油气长输管道、卫生、民族宗教、水利、商务等其他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各相关线办)
(十四)自然灾害防控领域。森林防灭火重点排查责任落实、火源管控、防火巡查、宣传教育、应急处置等五个方面以及农事用火、游玩用火和林业生产用火等野外用火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假期可能出现的强暴雨等极端天气,提前做好防范措施,重点加强对围墙、长廊凉亭、危旧房屋、在建工地、农业大棚、户外广告牌等的隐患排查,对避灾安置场所、应急仓库物资进行盘点,掌握物资底数清单,提前备好应对极端天气的救援物资。(责任单位:应消站、各村社)
四、检查分组及人员安排
(一)街道各行业领域专委会要全员动员,走下去深入一线,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通过发现一批、整改一批、淘汰一批,全面提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具体分组如下:
组别 | 组 长 | 检查组成员 | 检查单位及领域 |
第一组 | 马 科 傅良亮 | 经发办、建管办及分管领导 | 重点规上企业 及建设工程 |
第二组 | 金平君 郭 虎 | 经发办、建管办及分管领导 | 重点规上企业 及建设工程 |
第三组 | 谢建龙 | 应消站、专职消防队 | 危险化学品领域、消防安全领域、自然灾害防控领域、矿山 |
第四组 | 谢建龙 | 各驻企服务员、经发办及市场所 | 工业领域、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 |
第五组 | 秦建伟 陈 捷 | 平安法治办及派出所 | 农业农村领域、流动人口租住场所、网吧、棋牌室等娱乐场所 |
第六组 | 周光明 张爱锋 | 城管办、综合执法中队及建管办 | 城镇运行领域、建设施工领域、道路交通领域、油气长输管道 |
第七组 | 叶卓青 | 社事办 | 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卫生院、养老院、居家养老中心、公墓等 |
第八组 | 吴子园 | 宣统线 | 文广旅游领域、民间信仰场所、文化礼堂等 |
(二)各村(社)也要成立专门的检查组,由联村(社)领导任组长,驻村(社)指导员和村(社)两委成员为成员,召开部署会,传达各级关于做好五一前后安全稳定工作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针对辖区内各个领域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主要检查辖区内规下企业安全生产,农民自建房、独居老人和高层小区的消防安全,防汛防台隐患排查工作,涉林村(张家岙、白塔头、亭山、泾口)森林防火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组自定检查时间,除主要领导安排半天时间集中抽查外,其余各组抽查不少三分之一底数的监管对象。检查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以查找问题隐患为主,避免“查好不查差、报喜不报忧”。
(二)各村(社)和各线办站所要时刻保持“战斗”状态,各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响应。各单位对发生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的,要第一时间向应消站报送信息,先电话报告,后续情况再书面报告。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和正确引导。
(三)各检查组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落实闭环整改,一般问题隐患原则上必须立行立改,一时难以到位的必须落实管控措施,由专人跟踪督办。安全生产检查表(附件)和照片佐证资料要做好收集,形成台账资料,并于2024年5月17日前汇总至街道应消站,联系人:赵宝龙,电话:89170261。
附件:陶堰街道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
越城区陶堰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