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越城区统计业务培训制度》
的通知
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基层统计工作效能,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越委办〔2022〕31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越城区统计业务培训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越城区统计局
2024年6月4日
越城区统计业务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提升统计人员能力水平,促进统计工作提质提效,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统计业务培训聚焦当好“领导决策的参谋员、基层基础的指导员、企业发展的服务员、数据质量的监督员”目标要求,注重需求与实效相结合,寻求创新与突破,全面提高统计队伍综合素质。
第三条 统计业务培训制度着眼统计改革发展要求,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培训体系,通过多层次、全方位培训,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推进统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二章 培训对象与方式
第四条 培训对象包括:越城区统计局统计人员、越城区相关部门统计人员、镇(街道)相关领导和业务人员、村(社区)相关人员以及企业(单位)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人员。
第五条 培训方式主要有:
(一)区级+基层。区级和镇(街道)两级每年制定培训计划,紧密结合经济形势和上级要求,常态实施、层层落实。越城区统计局每年至少开展1次镇(街道)统计人员培训;镇(街道)对辖区内统计人员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题性培训。
(二)线上+线下。拓展线上培训,充分利用统计e家,上传更新培训视频,全时开放,方便随时学习。强化线下培训,在开展普众性培训基础上,对新进统计人员、新立统计制度、新定统计方法依托统计之家平台进行培训,面对面指导、手把手帮带。
(三)条线+块状。根据统计专业属性,组织开展常态化条线培训,学习新方法、掌握新规则、提高新技能。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法律法规等开展分区分片块状综合性培训,发挥集中推进优势,营造强大宣传声势,提高培训资源利用效率。
第三章 培训内容
第六条 根据统计工作实际和专业特点,突出“精准化、专业化、实战化”,分三个层面开展培训。
1.统计系统人员:主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系列决策部署以及上级统计部门工作要求,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工业统计、投资统计、贸易服务业统计和GDP核算等业务培训,厚植统计法治理念,提升统计职业道德素养,提高统计业务能力。
2.统计调查对象:主要围绕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专业知识等,开展业务理论及实务操作、统计指标解释、报表填报要求、数据采集管理、统计台账建设等培训,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律意识,提升业务技能。
3.部门统计人员:主要围绕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要求,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指标体系和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等方面培训,提高主管行业部门对企业统计工作的指导帮扶能力。
第四章 培训要求
第七条 建立统计业务培训制度是加强统计业务建设、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专业处室要把统计业务培训摆在统计事业发展全局中的突出地位,坚持与统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第八条 各专业处室要提前谋划、精心安排培训内容,不断创新培训模式。授课人员要根据讲授内容精心备课,突出实用管用,力求通俗易懂、形象生动,确保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第九条 各专业处室和镇(街道)在开展培训月份的当月填写统计业务培训情况表,上报越城区统计局执法监督科汇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制度由越城区统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统计业务培训情况汇总表
附件
统计业务培训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 日期: | |||||||||||
序号 | 培训名称 | 时间 | 参加 人数 | 统计系统人员 | 部门人员 | 乡镇(街道)人员 |
村(社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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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 调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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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及分 管领导 | 一般 干部 | 相关 领导 | 统计 业务人员 | 相关 领导 | 统计 业务人员 | ||||||
合计 |
注:每月月底上报。
绍兴市越城区统计局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