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越城区认为落实上级关于做好直达资金工作的相关要求,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举措,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政策效用,强化直达资金全过程监管,务实高效推动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现将2024年上半年我区直达资金使用情况总结如下:
一、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2024年上半年上级下达及我区配套直达资金总计49654.57万元,已分配49654.57元,分配进度100%。支出金额9831.98万元,支付进度为19.8%。
资金用途及成效
财政资金直达县区基层,增强了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了各项措施快速在基层落地见效,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和民生。资金重点支持义务教育、困难群众救助、公共卫生等基本民生领域,提升了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全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一、城乡义务教育补助方面。用于课本作业本费987.74万元,共计发放课本127.17万册,涉及中小学55个,惠及学生9.19万名,有力保障了日常教育教学的开展;用于4所学校维修改造及设备添置98.23万元。具体为:塔山小学55万元,主要用于应天塔校区教室改造提升和教育教学装备配置;成章小学10万元,主要用于课桌、多媒体等教学装备配置;皋埠街道中心小学15.23万元,主要用于专用教室改造提升;建功中学18万元,主要用于教室改造和教学仪器购置。项目的实施,促进了教育装备标准城乡一体化的推进,提高了教育现代化水平;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9.97万元,共计受助学生816人,涉及17所学校,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压力,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共富优享;用于学校日常公用经费补助1476.33万元,涉及中小学55个,主要用于水、电、日常办公、日常教育教学等方面,极大缓解了学校日常运作中的经费压力,有力促进了校园环境、教学质量的提升,提升了师生的教育幸福感和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医疗救助补助、计划生育转移支付、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方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共下达1186.74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和其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78.26万元,用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工作、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等项目;医疗救助补助资金35万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372万元,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及计生其他事项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63.42万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补助。 (三)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方面。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1983.01万元,为用于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0万元,用于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项目四期。 (四)困难群众救助、就业补助资金、优抚对象补助、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方面。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5万元,主要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和临时救助支出;就业补助资金1973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等;优抚对象补助经费2790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伤残人员、“三属”、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和城镇无工作且家庭生活困难的“两参”人员、部分烈士子女、部分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伍军人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109万元,用于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给予缴费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给予医疗费用补助等方面。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19万元,统筹用于7岁以上残疾人康复、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残疾人之家(阳光家园)——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中央财政实行直达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根据分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算,组织直达资金预算执行,积极做好资金调拨、核算对账、资金监控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