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06027458487784/2024-95879 | 生成日期 | 2024-07-20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编号 | 越发改〔2024〕13号 | 统一编号 | DYCD02-2024-0001 |
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等27个部门关于印发《越城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 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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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越城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 年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文件自2024年7月20日起施行。 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宣传部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社会工作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绍兴市越城区档案馆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 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绍兴市越城区交通运输局 绍兴市越城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绍兴市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绍兴市越城区应急管理局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 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绍兴市越城区妇女联合会 绍兴市越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越城区税务局 绍兴市越城区气象局 越城邮政管理局 2024年7月20日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