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税政〔2018〕1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现将2024年度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单位名单公告如下:
绍兴市越城区慈善总会
获得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越城区税务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