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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2024年7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 07- 25 11: 08 来源: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 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绍兴绿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废酸综合利用项目

马山街道海塘路72号

绍兴绿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利用厂区原有辅助车间、原有场地,购置废酸预处理设备、反应釜、压滤机等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并利用部分原有设备,实施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废酸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内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不排放;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2、废气:含NOx废气单独收集后采用硫代硫酸钠处理,再与HCl废气、HF废气、硫酸雾等一并进入废气集中喷淋装置采用二级碱液+一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粉状原料投料采用料仓和输送系统,从源头控制了粉尘的产生,投料粉尘引风后布袋除尘接入废气集中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阻抗复合消声器等措施隔声降噪。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收集后外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726日至20248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迪荡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130985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惠利街20号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信息来源: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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